衣服落地,蓝宝的扣子轻擦过地板。
薄妄将旧衬衫穿上,拉平袖口,把袖扣扣上。
不一会儿,他就将原来的衣裤穿戴整齐,踩进运动鞋里。
薄妄站到落地镜前,漆黑的双眸盯着镜中的自己,伸手将手表摘下随手一丢,将头发抓了抓。
这样,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在江南的阿唐。
“你是不是又很久没换衣服了?”
“我睡不着,陪我聊聊天吧。”
“都说今天不用来接我,有小野在,我可以自己回家。”
“牛奶不好喝,海棠酥不好吃,糖也不甜……嗯,都不好吃,都给你。”
“绫字是这么写的,是丝织品的一种,柔软又宝贝,得到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
“累了,背。”
三年前,鹿之绫在北港的码头捡回一缕孤魂。
三年后,那一缕魂魄留在了江南。
薄妄看着镜中的人,一双笔直的长腿慢慢往外退,转身,走向浴室。
浴室很大,有他们之前住的整套房的一半面积,奢华、高科技的设施一应俱全。
此刻,浴室内的温度攀升。
薄妄穿着运动鞋走到偌大的浴缸前,开始放水,水流沿着光滑细腻的瓷面温柔淌下。
他伸手去触摸。
水流柔软地淌过他的手指。
他没见过绫,但他猜,触摸绫的感觉大概和这差不多。
水盈满浴缸。
薄妄躺了下去,连运动鞋还穿在脚上,他往后靠去,英俊的面容略显苍白,神色平静到极点。
回想他这一辈子过得其实特别没有意思。
五岁前的记忆没了。
之后便在北港挣挣扎扎又活十五年。
很多个时刻他都在想,死了是不是比活着更痛快,直到他遇上鹿之绫。
他在江南过了最快活的三年。
想想好笑,天天睡在狗笼子里的时候他没想过自杀,替人顶罪变成少年犯的时候他没想过自杀,被送进富婆房里的时候他也没想过自杀……
如今,他回到金碧辉煌、权势熏天的薄家,他却不想活了。
“砰。”
染血的匕首掉落在地。
薄妄异常安静地躺在水里。
他想了想,要是没去过江南,他会不会这么想死。
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过去都是可活可不活的状态,而现在,不一样。
鹿之绫把他推回薄家的理由毫无瑕疵,可她忘了一件事,什么继承人的位置,什么泼天的财富,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养她。
养不了了。
那就,算了。
气温愈发攀高的浴室里,薄妄缓缓闭上眼睛,搭在边上的手滑落进手里,腕上的鲜血很快将清水染色。
颜色晕染开来,就像在他的周围铺上一层浅红的丝绸……
……
江南,出租楼里。
薄妄回家之后,闻达信守诺言把该还回来的都还回来了。
寂静的卧室里,鹿之绫坐在床尾的地毯上,双腿绻起,一双纤细的手在黑暗中一页一页地翻着书。
她看不了书,可她就是想翻书。
只是她已经翻好几个晚上了,依然没能翻出薄妄以前看书时那种频率的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