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易 作品
第64章 拒绝签字
若非惦记妈妈和媳妇儿,他都不想走了。
听说,今天就送他回家,他很是不舍,还没玩够,还没吃够,还没享受够。
所以,他干啥都磨磨蹭蹭,故意耽搁时间。
他的想法是:回家就没这待遇了,能多待一会儿就可以多玩一会儿,能多吃一顿就赚了一顿。
伺候他的小警察没办法,只能哄他说:刘处长有好事找他,却不告诉他是什么事。
好奇心让他乖乖地跟着小警察,来到了专案组办公室。
“一会儿就能送你回家,这算不算好事。”
石全一进来,就问有什么好事,刘凯不懂石全的心思,他是按正常人的心理回答道。
凡是被带进分局的嫌犯,不到一天,就被确定无罪,释放回家,绝对是最快乐的事、最好的事。
他以为石全也应该如此,可他错了。
“就这事呀!回家算什么好事!”
石全的笑脸立刻就消失不见,失望滴嘟囔着。
小警察了解石全,冲刘凯连摆手带使眼色,示意他,这孩子不想回家。
刘凯见到,略微疑惑,很快就反应过来,笑道:
“给你一个大奖状,还有很多钱,算不算好事呀?”
“给钱当然是好事了!”
石全又恢复了笑容,不是那种见钱眼开,兴奋的笑,而是一惯性的憨笑。
石全没得过奖,对奖状不置可否,对钱也没什么概念,更不像其他人那样对钱充满着欲望和贪婪。
但是,钱很有用,妈妈见到钱会高兴,自己可以用钱买到喜欢的东西,这一点他还是清楚的。
所以,他还是高兴地笑了。
“在这些材料上签上你的名字,然后这个大奖状,还有一大笔奖金就是你的了。”
“签上我名字就给钱?”
石全有点不太相信,这样赚钱也太容易了吧!
“对,签完字就给。”
“我不信,你骗我玩吧?”
“叔叔不骗你,也不是玩,是在办正事。”
石全狐疑,刘凯耐心地解释道。
“那,好吧,警察叔叔不骗人,我签。”
石全是一张白纸,思想很单纯,对社会没有认知,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来源于课本,还有妈妈的教诲。
在他的心目中,警察叔叔是正义的代表,是保护百姓,惩治罪犯的好人,不能撒谎,也不应该撒谎。
经过短暂的思量,石全还是答应下来。
他接过材料,拿起笔,准备签上自己的名字。
可他目力太强,只是略微一扫,就将签字页的内容看了个清清楚楚。
这是个什么玩意,写的都是啥呀?
他失去了笑容,开始向前翻看,越看眉头拧得越紧。
他一目十行,很快就将所有材料看完。
放下材料,抬头看向刘凯,带着失望的眼神说道:
“这不是我做的,钱我不能要,字我也不能签。”
说完,他扔下手中的签字笔,转身就要离开。
石全的表现,出乎所有人预料,也令他们震惊不已。
不是因为石全拒绝签字,这一点刘凯他们有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