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佳说,“我当然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但你们俩是一家的,你去找国土部门让他们终止的啊。”
对此,国土部门当场说了,“我们不会终止,我们肯定不会!这是干预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除非你们双方达成协议,就自动终止了。”
那一次的协商还是未果,梅佳代表黄老武向法院提出就强制拆迁举行听证。法院按照请求召开听证会,合议庭就是否愿意调解征求了梅佳和开发商的意见,梅佳拒绝调解。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房管部门申请执行的拆迁行政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当庭发出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责令黄老武履行房管部门所下达拆迁行政裁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自行搬迁,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曾省长还了解了一些动迁过程。
当时共有5家A*级资质的评估咨询公司到现场接受居民投票,最后三江金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得票最多,于是由该公司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评估价确实与刚建成的步行街店面以及住宅的售价相差甚远。
开发商方面的人员表示,“拆迁前,拆迁户投票委托评估公司做了评估,整个过程都有公证机关的公证。”
可梅佳不接受评估价格,说:“我没投票,与我无关”。
“价格是公正评估的。”
“我是新翻建的砖混结构,怎能与其他危房是一样的补偿标准?”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几个实物安置方案,她表示也没有接受,理由是那些地段根本无法与这儿相比。梅佳由此坚定地选择原地还房,“依照相关法律,我有这样的选择权利!”
对这个评估价格同样有异议的其他一些拆迁户也曾与开发商交涉过。
梅佳说,因为大多是公房,而且开发商许诺先搬的有奖励,所以很多人当然很快搬走了,“实际上,这里80%都是老公房,我是在私有房产当中面积最大的一家,产权证和国土证两证齐全,上面都注明了是营业房。”梅佳似乎想以此说明,其他拆迁户没有成为“钉子户”,是因为他们没有她的“底气”。
曾省长还是很认同这一点,因人而异,房屋也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可你不搬,这儿的环境也不能再好啊!”
“想不通啊!”
“有人强迫过么?”
“拆迁开始后,这里十分混乱,偷盗成风,多次失火,有一户人家一连被烧了两次。”梅佳很谨慎,没有明说是否存在暴力拆迁,但她说,“明显是有人纵火,用汽油瓶扔进屋内的。”
对于这一说法,曾省长把目光转向了开发商,“你们知道这事么?”
开发商矢口否认,“是乞丐住在搬迁后的房子内取暖时导致失火的。”
曾省长没表态,又把眼光转向了国土部门的人,“你们拆迁工作队怎么看?”
“确实是失火,而非人为纵火。”
国土部门的人也是同样解释。
曾省长倒没多说,只是道:“能下这个定义的只有公安机关……”
开发商委托了区房管局下属的拆迁工程处进行这个项目区的拆迁,梅佳说:“他们很有策略,逐个击破,先公房,再私房,再门面,把居民分成一片散沙……开发商与房管局领导从一开始就跟我说,鉴于我的房子两证齐全、面积最大,等别的拆迁户搬走了,再最后单独处理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