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歌且行 作品

108. 第 108 章 叶洵单人

    叶洵在点燃引线之前,有一段时间的沉寂。
 
 

    窗外大雨滂沱,噼里啪啦地拍在窗子和屋檐上,但他却感觉相当安静。
 
 

    叶洵喜欢安静,没有那些吵闹的,纷杂的事情,只有他自己,那是死前的宁静。
 
 

    这样的寂静很利于他思考。
 
 

    他知道萧矜,季朔廷等人就站在门外等他出去,而叶芹也在地道里往前跑。
 
 

    那条地道自挖成之后,叶洵就蒙着眼睛走了不下百遍,要求每一处地方都要平平整整,在奔跑的时候不会绊住脚,以免叶芹在里面摔跤。
 
 

    他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但还是留了些许空隙让他喘一口气,他的神情看起来无比平静,眉眼之间平和,让人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但只有叶洵自己知道,他的思绪远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平静。
 
 

    许是知道要死了,这二十来年的记忆纷至沓来,杂乱地揉成一团。
 
 

    最先想起的,还是他四岁那年。
 
 

    叶洵虽然行二,但他前头那个外室所出的庶长子在年幼时便夭折,是以叶洵也算得上是孩子之间的老大。
 
 

    他的母亲并非善良温婉之人,且善妒,对父亲后院的几个通房都极为苛待,以至于叶洵出生之后的四年里,后院无一人生下孩子,直到叶芹的出生。
 
 

    叶芹是半夜降生的,他记得很清楚。
 
 

    那日他睡得正熟,忽而听见外面一阵吵闹,叶洵赤着脚站在窗边,那时候他还没有窗框高,扒在上面往外看,就见院中灯火通明,下人们手忙脚乱。
 
 

    不多时,就有人大喊:“生了生了!是个千金!”
 
 

    叶洵懵懵懂懂。
 
 

    几日之后,他被领到母亲的卧房,从一众女眷之中走过去,被躺在床榻上的母亲温声唤到床前,就看到一个小人被裹在被褥之中,睁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
 
 

    那小人看着他,然后从被褥之中探出了小小的手,朝他抓了两下。
 
 

    叶洵鬼使神差地伸手,让小人抓住了他的手指,软乎乎的,又带着炽热的温度。
 
 

    “洵儿,这是你妹妹,名唤叶芹,是草字头,斤打底的芹。”母亲说道。
 
 

    叶洵的脑子里立即浮现出这两个字,低头看着叶芹,慢慢笑了。
 
 

    从那日起,这世上多了一个与叶洵有着不可斩断的羁绊之人。
 
 

    叶芹成长得很快,一开始她只是被人抱着,叶洵下学之后偶尔会去母亲那里看她。
 
 

    后来她学会了走路,开口说话。她比一般的孩子都聪慧,也活泼好动,学会走路之后就总想着走出庭院。
 
 

    当时叶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但他在京城任职,久不归家,偶尔寄回的家书也只关心叶洵的功课,极少提及这个女儿,就连过年回来,见到小小的叶芹也不过一两句问候带过。
 
 

    母亲对叶芹极其疼爱,她都长至四岁了,还不曾让她识字看书,整日就会守在叶洵的庭院门口,等着他下学归来,然后跟在叶洵身后一口一个哥哥地叫个不停。
 
 

    叶洵听说别人家的闺女五岁就开始识字学女红,便思索着向父亲提一提此事,不能总让叶芹龇牙傻乐。
 
 

    然而就在叶芹还没到五岁的时候,她顽皮爬上假山石时,下人疏于照顾,导致她从上面摔下来,脑袋正好磕在地上的石头上,当场就去了半条命。
 
 

    叶芹这一摔,差点摔死。
 
 

    母亲将照顾她的下人下令打死,找来了城中所有有名望的医师来救她。
 
 

    叶鼎去看了一次,见叶芹躺在床上已是气若游丝,便说救不活了,想撤走医师让叶府好好过个年。
 
 

    母亲因此大发雷霆,疯了似的在房中闹起来,被叶鼎一怒之下禁足屋中。
 
 

    叶洵在叶鼎房门外跪了半宿,求父亲别放弃救妹妹,最终才改变了叶鼎放弃医师的决定。
 
 

    叶芹的命是捡回来了,但从那以后,她就成了个傻子。
 
 

    她不再活泼,而是变成了惊弓之鸟,整日躲在房中,拒绝与任何人交流,也不允许任何人靠近,除了叶洵。
 
 

    她有时候把自己蜷缩起来藏在柜中,有时候躲在床下,有时候缩在床榻的最里面。叶洵须得慢慢走过去,轻声唤她的名字,她才会缓缓抬起头,朝叶洵靠过来,抱住他窝在怀中。
 
 

    叶芹的情况十分糟糕,很多次让叶洵都束手无策。
 
 

    更糟糕的是,母亲死了。
 
 

    叶洵亲眼所见,是父亲杀了她,一碗毒药灌进嘴里,没多久母亲就不动弹了。
 
 

    没有人能明白年幼的叶洵心里藏着多大的恨意,他将所有痛苦心事藏在心里,化作每一个不眠的深夜时静静流下的泪水,待朝阳升起时,哪怕他再难过,再恐惧,再恨,都要装出一个乖顺儿子,温柔兄长的模样。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长成了叶鼎锋利的爪牙,成了叶府之中喜怒不显于色的嫡长子,更是后院女眷忌惮的存在。
 
 

    起初他只想保护叶芹,不让她在叶府再受其他人的欺负,后来他想毁掉整个叶府,毁掉叶鼎忙碌一生所追求的荣华富贵。
 
 

    十二岁那年,是他与萧矜的初见。
 
 

    萧家的嫡少爷,云城之中响当当的人物,不过才八岁,闯祸的能力就已经顶天了。
 
 

    那日叶洵随父前往萧矜的生日宴,他穿着一身赤色的锦衣,戴着小小金冠,颈子环着白玉金丝璎珞,华丽的装扮让他站在阳光下时看起来闪闪发光,从头到脚一股子嚣张的气质,往人群里一站,谁都不乐意搭理的冷酷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