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笙 作品

第一千四百八十二章长痛不如短痛(第2页)

他爸妈气坏了告诉他要是不离婚就让他和陶彦慧把他们的儿子留下让他们混到他岳父、岳母家去。

他虽然还有一丝丝的不想离婚但他也厌烦了这种总是吵架的生活。

而且陶彦慧一心想养他小舅子而他和他爸妈不想养他小舅子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既然如此他和陶彦慧终究会走上两条路早晚都要离婚。

长痛不如短痛。

长痛不如短痛。

趁着他儿子还小对母亲的记忆还没那么深刻快点离婚对他儿子的影响还小一些。

他爸妈早就劝他离婚只是他不肯答应而已。

今天见他态度松动了怕他反悔立刻让律师给他送来了离婚协议书。

没下决心时他左右摇摆、左右为难。

下定决心之后他心里反而痛快了。

世上离婚的人那么多人家不都过得好好的吗?

人家可以离他也可以离

离了婚他小舅子就再也没有资格到他家来住他们一家也再也不用为了他岳父、岳母和小舅子吵架了。

他越想离婚的心思越坚定冷冷的将他岳父、岳母说过的一些荒谬的话说了一遍:“我现在想到他们就恶心我再也没办法管他们那样自私自利、蛮不讲理、三观不正的小人叫爸、妈。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爸妈说了你今天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以前我和他们买给你的那些首饰、衣服你都能带走。

如果你今天不签字咱们就法庭上见。

你要记得咱们结婚之前是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按照协议规定不管是我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和你没关系你只能净身出户我和我爸妈送你的那些首饰、衣服你全都保不住”

陶彦慧傻住了。

是的她是签了那种东西。

她当然是不肯签的。

可是她出身贫寒如果她不签她公婆就不允许她和她丈夫登记结婚。

当时她觉得很屈辱可她安慰自己虽然签了婚前财产协议书她就拿不到薛家的财产了可是只要她生了孩子她的孩子就是薛家的继承人。

她的孩子继承了薛家的财产和她拿到薛家的财产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她同意了。

薛朝文很爱她哪怕他父母百般阻挠薛朝文也执意要娶她。

薛朝文那么爱她她从没想过薛朝文会变心会和她离婚。

有了儿子之后她更加觉得她地位稳固觉得哪怕签了财产协议书又怎样?

只要她熬死了她公婆她照样是薛家的女主人薛家的一切将来都是她和她儿子的

可是还没等她熬死她公婆薛朝文就要和她离婚了

离了婚她就不再是薛家的女主人就没办法住在豪宅里享受薛家的一切了

“不我不离婚”她扑过去抓住薛朝文的手臂哭着说“朝文我知道错了以后我听你的我不让我弟弟再来我们家住了我们不离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