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四点。
林风载着叶依依,骑着三轮车行驶在乡间的小路上。
正当叶依依想要抱怨怎么还不给吃新品时。
一只棕黄色的毛绒物,跟在他们的三轮车后面,四肢卖力地追赶着。
“阿福”
“这不是阿福吗你快停下。”
叶依依忙不迭地拍打着林风的背部。
“依依,你轻点。”
“我内伤都要被你拍出来了。”
林风停稳三轮车后。
呲牙咧嘴地用手揉搓着后背。
叶依依看起来文文弱弱,手劲却不小。
没送她去少林寺学武,真是可惜。
“汪汪!”
阿福嬉皮笑脸地盯着林风和叶依依。
还很会来事地用头蹭着叶依依的脚踝。
“你个臭阿福!”
“这几天都跑哪里去了”
林风也跟着下车,对着阿福训斥道。
但是阿福一点都不在意林风,还在和叶依依撒娇。
看样子。
出去撒野几天。
它都忘了自己的主人是谁。
“哎呀,它就是个小狗,你那么凶干嘛。”
叶依依抱起阿福,跟它站在统一战线。
阿福也娇哼几声,表示赞同。
林风满头问号。
原来小丑竟是我自己!
叶依依无视林风,抱着小阿福坐上三轮车的后座,准备带它一起去摆摊。
“你带着它干嘛”
“我们是去摆摊,又不是去玩。”
林风不解地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
“很多小店都是因为自家宠物可爱,才意外爆火的。”
“咱们阿福一看就招财,所以带上它准没错。”
叶依依说完,还不忘逗两下狗。
林风:“……”
算了,懒得掰扯那么多。
还是挣钱要紧。
蹬上三轮车,向小吃街进发。
没过多久。
就到了熟悉的老地盘。
林风打算就在这块地扎寨,以后都不挪了。
反正这个位置也没人稀罕。
他自己倒是挺满意的。
安置好所有东西后。
就到了叶依依最喜欢的员工餐环节。
阿福是个有眼力见的小狗。
一看林风开始处理食物,就马上从叶依依的身边叛变到原主人的脚下。
“汪!”
“一边汪去,我干活呢。”
林风心里的怨气还没消,阿福在脚下窜来窜去,转得他眼都快了。
叶依依看着他们斗嘴,很是有趣。
不自觉地掏出手机,给他们拍照。
这时。
晚霞的光晕正一点点地散开,照在林风和阿福的身上。
林风认真准备着晚餐,而阿福乖巧地趴在他的身边。
这氛围,这画面,真的太偶像剧!
叶依依反复看了几遍刚拍的照片,喜欢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