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真君 作品

第3章 古代冲突与战争思考之三(第2页)

 古代统治者最想看到的是听话的老百姓,这样的老百姓统治者喜上眉梢,乐在心里。统治者和各级官吏让你出人就出人,让你出力就出力,让你交税就交税,让你打仗就打仗,让你打狗不能打鸡,并且不能有任何的怨言,否则就是犯上作乱,大逆不道。

 看一看古代的法律、法令就可以知道,各国统治者对被统治者是多么地残忍:中国商朝就有桎梏、割鼻、断足、砍头和炮烙之刑,甚至把人剁成肉酱或做成肉脯。秦朝规定一个人犯死罪,亲族都要被处死,叫“族诛”;一家犯法,邻家也要受牵连,叫“连坐”。 被称为《石柱法》的《汉穆拉比法典》第226条规定,若理发师剃去奴隶标志就要被截断手指,另外第196条和第200条还规定了同态复仇等法律条文。本国的统治者尚且如此对待本国的老百姓,更何况是外国的侵略者。

 任何人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没有人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但面对难以为继的生活,面对生不如死的窘境,不同时期各个国家的人民只好揭竿而起。逼上梁山,有时候能成就一番事业。

 老百姓如果能吃饱穿暖,如果能够维持起码的生活,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诉诸暴力的。对古代的老百姓来说,除了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所需的农具,手工业生产所需要的各种工具,家里是不可能有什么武器的。但在冷兵器时代,家里的菜刀、打猎用的猎刀、弓箭,干农活用的锄头、铁锨等都是可以当作武器的。

 起义的组织者往往是对统治者最为不满的人,并且有着一定的号召力和领导能力;起义的参与者则来自奴隶、农民、手工业者或者其他阶层,并且是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参加起义的。正因为如此,起义军的团结协作就成了起义成败的关键。

 几千年来,不管起义、暴动的规模如何,没有哪个起义、暴动、暴乱不被统治者镇压,所以起义的结果是导致国内的战争。

 陈胜、吴广起义,中国古代第一次大规模农民战争,发生在两千二百年前的秦朝;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发生在公元184年;黄巢起义,发生在一千一百多年前的唐朝末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大起义发生在明朝末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明朝灭亡。

 起义并不是古代中国人的专利。公元前73年,在古罗马的一个角斗士训练场,忍无可忍的78名角斗士,在斯巴达克的率领下举行起义。回顾一下激烈战斗的场面,以及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故事;想象一下英勇战死的斯巴达克,以及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6千名起义军战士,那真是让人感慨万千,使人荡气回肠。

 与起义相类似的是谋反,谋反者的目的就是想推翻最高当权者,自己取而代之。在古代社会,谋反也是不胜枚举。与起义不同的是,谋反者手中往往握有国家的各种政治、经济、军事资源。所以和起义者相比,推翻统治者的行动更容易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