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发家致富(第2页)

 正堂后面就是后院与后宅。

 “我选这个,以后这个房间就是我的了。”嬴政看了一圈,在后院主宅隔壁选了个房间。

 这个院子占地也得有五六个足球场这么大,虽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但肯定是富裕人家的,平常人家哪里住的起这种大院子。

 抽空,姜妄还去隔壁看了眼另一处赏赐的宅子。

 两个宅子距离很近,中间只隔了一条路。

 在姜妄参观完两处宅子的时候,枭与却病看着少府的人搬完钱财后就开始主动打扫起整个院子。

 “行了,先别打扫了,枭、却病,你们拿着布,我们出门。”

 “喏!”

 姜妄带着他们去了裁缝那里,一人定做了一身衣服,随后又去了肉铺。

 “嬴政,想吃什么肉?豚肉?”

 “豚肉不好吃,狗肉吧。”嬴政说。

 “好。”

 姜妄正准备买狗肉,肉铺的屠夫却推销起其他肉。

 “公子,看看这个,鹿肉,今天猎户刚送过来的。”屠夫说着还用那满是油腻腻的手拍了拍鹿肉。

 “好,鹿肉好,那就来它了。”姜妄除了在云梦山的时候吃过几次鹿肉,下山了还一次没吃过呢。

 “公子政。”就在姜妄买着肉的时候,身后传来了声音。

 姜妄与嬴政转头,入眼的是一个身穿黑色长衫,中分头,斜绑着高锥髻的少年郎,拉着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屁孩。

 这个小屁孩还流着鼻涕,眼看着就要过河了,便用衣袖用力一擦,看得姜妄眼角忍不住睁大。

 再看那衣袖,已经亮堂堂的了,上面还有半透明凝固物,一看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蒙恬,你怎么在这里?”

 “回家,家弟想吃肉,顺便买些肉。”蒙恬道。

 姜妄则在上下打量着蒙恬,蒙恬不大,看起来与嬴政年纪差不多,身高却比嬴政矮半头。

 不过从一言一行来看,蒙恬怎么比嬴政还老成?

 这是蒙恬,那这个脏兮兮,就差吃鼻涕的小家伙,不会是蒙毅吧?

 姜妄想着,再次看向了蒙恬拉着的小屁孩。

 这一看不要紧,姜妄发现这小犊子竟然在用舌头在上嘴唇舔什么东西。

 “……”姜妄。

 没眼看啊,姜妄转头看向了蒙恬,果然还是蒙恬看着顺眼。

 “嬴政,这就是你说的蒙恬?”

 “没错。”

 “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遇上了,那就一起吃个饭吧。”姜妄发出邀请。

 他是想让嬴政与蒙恬多接触的,蒙恬是谁?蒙武的儿子,上将军蒙骜的孙子啊。

 如果说现在秦国谁能与蒙骜比肩,那就只有王屹了。

 这等重臣的孙子,嬴政与其相交,是有好处的。

 别怪姜妄现实,他既然是嬴政的老师,想要帮嬴政上位,那就得想尽办法帮他。

 “这,已经答应家母,晚上回去吃。”蒙恬犹豫了下说。

 “回去请示一下就好了,就公子政请你吃鹿肉,令堂一定答应。”姜妄说。

 嬴政是秦王子,他请吃饭,蒙武不敢不给面子。

 蒙恬闻言不由一些为难,这时一旁的弟弟拉了拉他:

 “兄长,我想吃鹿肉。”

 “……”蒙恬无奈的看了眼弟弟,拱手道:

 “好,我去请示家父母。”

 看着两人离开,嬴政不解:“先生,我也没说请蒙恬。”

 “一个好汉三个帮,这些家伙未来都是你上位的支柱,也是未来最值得你信任的人。”姜妄给其解释。

 “而且,你没觉得你的朋友少了点吗?多交朋友,要不以后就变成孤家寡人了。”

 ………

 以下不算字数。

 解释一下。

 有人说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铜,俗夫认为有点不对。

 《汉书·食货志》有言: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这里面说的赤金应该就是铜,而黄金就是黄金,不是黄铜。

 1999年,陕西省西安市挖掘出西汉219枚金饼,就是货真价实的黄金。

 但史书记载,刘邦用四万斤黄金成功离间了项羽和范增的关系,失去范增之后的项羽一路败走麦城,刘邦从而一霸天下。

 这四万斤黄金,好像有点太多了,或许掺杂了铜。

 《魏晋南北朝史》载:“西汉初期,黄金的应用总数量在百万斤以上。”如果按照《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考据的西汉时1斤折合今日248克来计算,西汉的百万斤即今日的248吨,这已经达到了今天中国黄金储量的四分之一了,绝对堪称恐怖。

 俗夫还是以出土文物为准,就设定先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