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金笔(第2页)

 昨儿的事。

 也警告了屋里这些人。

 见林早早吃完早餐,便开车送她去学校,对他而言,这只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没什么不一样。

 “给你。”

 “什么?”

 陆丰年递来一支钢笔。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着他,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解释,“老师奖励的钢笔,你舍不得用。”

 “先用着我的。”

 林早早拒绝,“我有,不用。”

 却不想那支刚买的钢笔被陆丰年给拿走了,又将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练字阶段,须用好的钢笔。”

 “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这样的吗?”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骗我的样子。

 陆丰年嗯了一声。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用复制系统扫了一下,确实是好钢笔。

 是金笔。

 笔尖是黄金打造。

 笔身上面还有三个大写字母,分别是lfs,不是陆丰年简写,“这是什么意思?”

 “我哥名字,陆丰收。”陆丰年说起这个名字时,连紧绷的下颌线也变得温柔。

 他哥不仅善良,也是一个难得的好苗子,上学的时候,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下第一名。

 这是他的第一支钢笔,陆老亲自给他定制,有名字简写,后来随着遗物被送回来。

 意义非凡。

 林早早知道,陆丰收死了,他的遗体一直未找到,在陆家祖坟只立了衣冠冢。

 她问,“那你还给我?”

 陆丰年答,“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这人善良,他肯定会保佑你此次考试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归你,这几日忙,我无法来接你。”

 “你暂时住在学校,哪里都不要去,有事打我电话,周六早上我来接你参加订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