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279章:看人下菜,瞧不起谁呢(第2页)

 好家伙。

 这差点儿没把墙面上挂着的菜单全都点一遍呀!

 这会儿谁进了全聚德不是抠抠搜搜心里头算着钱点?

 沈琰这架势,真是几年来头一回见儿!

 新鲜!

 “您可想好了?真点这么多?这价格可不便宜呀!”

 服务员缓过神,咽了咽口水润了一下干巴的嗓子,这才开口。

 沈琰也不含糊,点头,顺手掏出一沓钱,放在桌子上,难得装了一次。

 “不差钱,快去吧。”

 瞧见那一叠钱,服务员顿时心里有了底儿。

 当下喜滋滋,赶紧掉头去点菜了。

 见几人一脸震惊不安的盯着自己,沈琰笑着摆摆手,道:“叔,难得来一趟,放开胃吃,咱总不能饿着肚子回去。”

 “况且,今后我在京都开了服装店,次次都得靠着咱们云城运输公司,叔几个又是公司里的老把式,路子熟,见识多,我还得仰仗你们呢!”

 沈琰说着,拿起一瓶二锅头,给每人倒了一杯。

 开口笑道:“今儿个不回去了,咱们喝点酒,晚上咱们开个招待所,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我就不送你们了!”

 几人见沈琰这是诚心诚意请他们吃饭,当下也就不再矫情了。

 当下齐齐端起酒杯,和沈琰碰了碰,一脸激动的喝了酒。

 烤鸭上的慢,一直到半个多小时后,一盘盘烤鸭才端出来。

 刚刚从炉子里拿出来的烤鸭,热气腾腾,表皮酱红酥脆,油脂甚至还在表面呲呲啦啦作响。

 夹起一块皮,放在面皮上,抹上一点儿酱料,放上葱丝儿黄瓜丝儿,一起送进嘴里。

 一口下去,鲜美极了!

 几人吃得食欲大动,再加上这年头都是做苦力的,谁肚子里不缺油水?

 沈琰后来愣是又加了两个菜,还有三斤米饭,七人这才总算是吃了个肚圆肚饱。

 “吃饱了没?”

 沈琰起身,笑着问道。

 几人齐齐点头。

 杨树龙见盘子里还有最后一张面皮儿,当下赶紧起身,又拿起面皮,仔仔细细的将蘸酱碟子里的剩下一点甜面酱给抹了,又放上最后一根葱丝儿,赶紧胡乱塞进嘴里。

 细细咀嚼,一脸心满意足。

 “哎呀,饱了饱了!”

 杨树龙瞧着沈琰,神情有些感慨:“活了这大半辈子,总算是吃了一次全聚德!真是托您的福!”

 沈琰笑了笑,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好好做,你的福气还在后头。”

 几人结账。

 一顿饭下来,吃了小二百块钱。

 几人都是一脸心疼,独独除了沈琰。

 沈琰又让杨树龙带着四人去开了招待所,之后他就带着沈军往回走了。

 一路上,两兄弟有说不完的话。

 沈琰见沈军居然没说自己点菜的事儿,他颇为诧异的瞧了沈军一眼。

 “哥,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嗯?”

 “吃了这么些钱,你居然不心疼?”

 沈琰打趣道。

 沈军闻言,当即瞪了他一眼。

 “咋不心疼?”

 他哼了声,顿了顿又道:“但是这钱该花,这一路上,我跟着过来,算是瞧见了这里边的辛苦和凶险。”

 一路上,走的基本上都是国道。

 要是遇见人多的地方还好,最怕的就是那种山沟沟里的盘山路。

 路途凶险不说,还有人会拦着,抢货,绑架等等。

 “他们都是老把式了,我之前不晓得他们大晚上遇见偏僻的地方从来不停车,这下算是明白了。”

 四人跑长途习惯了。

 遇见偏僻一点的路段,甚至一些小村庄里开着的饭店,基本上从来都不停。

 只有到了大地方,才会下车采买补给。

 一路上,基本上都是自己做饭吃,还提心吊胆,叫沈军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心悬在嗓子眼儿。

 “你请他们吃饭,是应该的,今后从云城运衣服过来还得仰仗他们。”

 沈军说完,又朝着沈琰看了一眼。

 “你哥有这么小气?”

 沈琰立即哈哈笑了开。

 ……

 两人回到四合院。

 这会儿到了傍晚,除了叶敏杰,郑红霞等人全都在。

 沈琰先是介绍了一下,又指了指贺昭箐道:“这是我丈母娘,幼雪的妈。”

 沈军一愣。

 他还是第一次见着苏幼雪的亲人。

 半晌才反应过来,赶紧跟着喊了一声:“亲家!”

 他有些紧张,赶紧道:“当初小琰和弟媳结婚的时候也没通知您一声,咱们也不知道咋通知,瞧瞧这事儿办的……”

 沈军有些担心,也有些紧张。

 苏幼雪当初和沈琰结婚,说白了,都是他们一手操办的。

 谁也不知道她还个妈在呀!

 如今这会儿要是人不答应,不乐意了,这事儿就难办。

 沈军的担心沈琰当然能瞧出来。

 他伸手,在沈军的肩膀上拍了拍,笑着道:“哥,没事儿,我丈母娘答应了。”

 沈军这才松了口气。

 贺昭箐也露出浅浅笑容,道:“沈琰很好,把女儿交给他,我很放心。”

 沈军闻言,又赶紧应了两声。

 沈琰将他的行李放下,忽然想起来,道:“哥,让你拿的衣服和款式,你单独拿出来了吗?”

 沈军闻言,赶紧点头道:“拿了拿了,在布袋子里。”

 他说着,将自己手里的布袋放在地上,一扒拉开了拉链。

 一共十款衣服。

 三款男士,七款女士。

 第一次举办展销会,而且时间线往前提前了,沈琰不敢冒太大的险,因此就搞了十款衣服。

 到时候,趁着这股子热度将服装店开好,只要再慢慢增加款式就行了。

 沈琰蹲下身子,伸手在里面找了找,之后将其中一款衣服拿了出来。

 他转身,对着贺昭箐道:“妈,您瞧瞧,是这款。”

 沈琰说着,一把将手里的衣服给抖开了。

 这是一条旗袍。

 淡青色的底色,在裙摆的地方,纹上了祥云的图案。

 二姐沈沁梅在云城招了一批绣娘,专门教导她们刺绣。

 祥云的图案是最简单的一种,只要认真,耐心,慢慢绣还是能出来的。

 沈军瞧了一眼,道:“这旗袍还在赶制,目前总共才出了一千多件,不过咱们的目标是三千件,这段时间,让二姐带着她们加加工,应该没问题。”

 这也是沈琰特意推出来的一款衣服。

 旗袍配上祥云,淡青色和白色交相辉映,映衬潋滟出江南的烟雨青花。

 他原本打定主意,这一款旗袍的主要销售对象就是京都的一些富太太。

 不管任何社会,人都分成三六九等。

 十款衣服,九款面向普通百姓人民群众,而这一款,目的则是掏空京都圈内富太太们的钱包。

 沈琰没想到的是,这一款旗袍,意外的适合贺昭箐。

 “妈,您瞧瞧,最好穿穿看。”

 沈琰笑着将旗袍递了过去。

 贺昭箐对旗袍,有种莫名的钟爱。

 幼年时期,母亲对自己的教导就是身穿旗袍,小步慢行,姿态优雅,温柔且尊贵。

 后来即便家道中落,她也仍旧将旗袍作为自己最喜欢的衣服。

 粗布麻衣,她都能穿的优雅且漂亮。

 后来条件好了,她捡起穿旗袍的爱好,自己绣工了得,粗布都能缝制出漂亮的图案。

 如今这旗袍,拿在手里,便被这款式和图案吸引了。

 她眸光潋滟,细细拿着旗袍在手里抚摸了片刻,而后点点头,转身进了房间。

 不一会儿她就出来了。

 换上了自己最喜欢坡跟鞋,是绒面带着绣花。

 推开门,婀娜娉婷的走出来,岁月的沉淀在她的身上形成了别样的气质。

 缓步而出的刹那,就像是一笼烟雨,叫人心神都跟着清透起来。

 贺昭箐走出来,露出笑脸,她仔仔细细的低头看了看,发现意外的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