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266章:这沈国华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

 但是叶敏杰显然现在刚到京都,第一次看见这么多钱,唾手可得。

 甭管正道邪道,他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面钻。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

 今天被人挑唆过来的几个大妈就是下场和后果。

 而且,这还只是小事。

 万一再遇见更大的事儿……

 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叶敏杰没说话,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洗得发白的布鞋,他清楚的知道,这双鞋,已经是自己最好,最能够拿的出手的一双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就只有自己知道,这布鞋里面穿的袜子,是破了好几个口,他娘一针一线,亲手缝上去的。

 沈琰这会儿已经转身走了。

 叶敏杰眼眶滚烫,抬起手,抹掉了眼泪,而后开口自言自语道:“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到底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挣到大钱啊……”

 ……

 西单。

 歌舞厅。

 八十年代初期,歌舞厅开始风靡全国各地。

 虽然歌舞厅在老一辈的眼里是上不了台面的靡靡之地,但是在新一辈的眼里,那就是时髦的代名词。

 喇叭裤,蛤蟆镜,皮夹克,再梳一个当下最时髦的甩发,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扭一扭,唱一唱,跳个迪斯科。

 浑身上下都舒畅。

 苏学文知道朱启文死的消息时,还是沈国华告诉他的。

 公安那边以自杀草草结案,这年头,哪个地方不死人?

 悬案多了去了,压根查不出来,更何况自杀案件?

 苏学文那会儿正在跳舞。

 国外新来的黑胶片,留音机一放,动感的音乐让舞池里一群追寻新潮的年轻男女疯狂极了。

 “朱启文死之前,最后见的人是沈琰,你说他会不会把你供出来?”

 沈国华一身黑色的西装,打扮得精致清俊,戴着眼镜,手腕上还有钢表,脚上是进口的牛皮鞋。

 整个人看起来哪里有村里人的土气?

 他如今精致又时髦,倒像是个留学归来的海归。

 苏学文斜睨了一眼沈国华,道:“你不用挑唆我,我知道你想对付他。”

 他说着,略略打量着看着沈国华,有些疑惑:“我是真不明白,你这会儿念了大学,出来就是铁饭碗,又在西单开了两家店铺,口袋里钱也不少吧?怎么总盯着你那个堂弟?”

 “难不成就因为看不惯?”

 “沈国华,你不至于吧?”

 实际上,当初朱启文做的那些事,沈国华在其中推波助澜了不少。

 就比如,那会儿苏学文刚找上朱启文,让他吞钱藏信,朱启文一开始是有些犹豫的。

 还是沈国华找到了邓翠红,让她勾引朱启文,天天吹枕边风,后者这才答应了。

 不过其中沈国华一直没出面。

 基本上都通过了邓翠红的手。

 即便是后来两人一起来京都念大学,沈国华也都基本上以朱启文朋友的身份出现。

 三人见面的时候,苏学文一开始没怀疑,后来聊天多了,苏学文才逐渐回过味儿来。

 这沈国华,不对劲儿。

 此次聊天,话里话外都在透露沈琰找到了线索,让朱启文紧张又害怕。

 就连这一次,沈琰刚到京都,还没站稳脚跟,朱启文就迫不及待的动手了。

 一步错,步步错。

 如今想想,苏学文才忽然领悟过来,感情他们俩这是被人当枪使了啊!

 沈国华扶了扶眼镜,笑着道:“学文同志,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句,你不用多想。”

 苏学文耸耸肩,显然不信。

 他又喝了一口酒,想了想,开口道:“我的事儿我自己会处理,你以后不用往我这里跑,你要是真看不惯你那堂弟,自个儿动手去,甭拿我当枪使儿!我可不是朱启文。”

 沈国华噎了噎。

 他笑了笑,当下终于没说话,付了酒钱就离开了。

 几个穿着时髦的小姑娘走了过来,一脸好奇的问道:“那是谁啊?长得还挺俊!”

 “是啊!看起来像国外回来的,一身名牌儿!袜子都是进口的!有钱人啊!”

 “别小气啊,介绍介绍!”

 苏学文一乐,扭头看了几人一眼,哼了一声。

 “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你们要真被盯上,能被吃得渣都不剩!”

 苏学文这是忠告。

 他寻思着,当初帮她那小姑娘,叫做邓翠红来着?

 如今沈国华在京都混得风生水起,谁还记得她?

 啧。

 红颜多遇无情郎呐!

 苏学文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当即找了人写了张字条,让他送了出去。

 …………

 一天后。

 沈琰正在筹备进货的事情。

 如今已经快四月中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