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七十一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第2页)

 这话说得很隐晦。

 可有人一下就听明白了。

 他抬眼仔细瞧了瞧面前的人,又朝四周看了一圈,然后把门打开一条缝,让沈琰进来。

 “进来说。”

 李广民。

 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这期间,那可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沈琰前世的时候和他打过几次交道。

 这李广民是怎么发家致富的,沈琰心里门清儿。

 这年代,虽然县城以下都还过着节衣缩食,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但往上瞧一瞧。

 有些爱闯的,胆儿大的,都已经富裕起来了。

 吃好喝好穿好,已经逐渐成为头等大事。

 一些省会城市,那些大的饭店,餐馆,里面的菜单,都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野味了。

 山鸡,野鸭,野兔,甲鱼,那是响当当受欢迎的。

 肉质紧致,入口鲜香,那味道一个字:鲜美!

 受到不少有钱人的喜欢!

 这李广民手里头有些势力。

 要不他怎么能在县城开这么大的一个胜利饭店。

 比起国营饭店更上一筹。

 说开的饭店,实际上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

 他有一个弟弟,在县城混的,跟着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没几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广民倒是没参与,但是他认识不少小喽啰,顺带认识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着开饭店的便利,做着自己的生意。

 暗地里收野味。

 低价收,高价卖到大城市去。

 来回挣个差价,挣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记得,李广民最后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经瞧不上眼了。

 开始倒卖一些濒危的动物。

 最后被举报。

 落得惨烈的下场。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虑的。

 今儿一大早,杏林村的张家兄弟就带着三只野兔一只山鸡和一只甲鱼过来。

 沈琰也全部带来。

 放在自己的篓子里。

 篓子上用是用布盖着的。

 两人走进厨房,李广民警惕地看着沈琰,低声问道:

 “卖东西?”

 沈琰点点头,半蹲下身,将手中的篓子放在地上。

 “李哥,这些都是我从村里那边收来的,正宗的山货,麻烦你掌掌眼。”

 说着,他掀开篓子上盖着的布。

 露出篓子里的山鸡,野兔,还有一只大甲鱼。

 李广民不动声色地瞅了眼。

 他没吱声。

 这年头,往省城送的东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这些野味。

 万一被哪个眼红的看到举报,他准要栽个大跟头。

 见他没说话,沈琰也不急,他将放在另外一边的肥肉,和两条红塔山拿了出来。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云村的。前几年不争气,天天混吃等死,眼瞧着孩子都大了,没钱吃饭,所以想着做点生意养家糊口。”

 沈琰道:“奈何没点手艺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点小生意,

 我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着李哥挣点小钱。“

 他咧嘴笑着。

 “李哥,都是挣钱养家糊口的,没人会把挣钱的机会毁了,是不是?”

 沈琰心里门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