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狼烟 作品

第904章 痴情的女人(第2页)

 这样一走了之,算不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自己在逃难,绝对不能暴露自己身份! 

 心里拿定了主意,我立刻把账结了,准备早餐店。刚要往外走,就看到外面有两个警察向这边走来,我心头一寒,但还是硬着头皮往外走。 

 和两人警察擦肩而过,就听到一个年轻的警察问:“队长,需要这么谨慎吗?我们两个直接去酒吧找嫌疑人不就行了。” 

 队长说:“这案子涉枪了,你说严不严重,必须等大部队赶到再说。我告诉你,一会到了酒吧,见到对方什么也别说,先把对方给摁住。老板,来两碗豆浆和……” 

 和两个警察擦肩而过,他们并没发现我就是要抓的嫌疑犯,这说明因为时间紧,他们对我的情况掌握的并不多,还不知道我的样子,只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 

 穿过马路到了路对面,那两个警察已经开始吃油条了,边吃还边往酒吧门口看。我立刻加快了脚步,进了一个老旧的小区,然后又从小区的另一个出口上了另一条街,一边走,我还把手机关了,手机卡也取了下来。 

 刚才陆涛给我打电话,多少有点通风报信的意思,如果被警察知道了,肯定也会惹上麻烦,他待我不错,我不想给他添乱。 

 足足走了两个多街区,我方才停下了脚步,走到附近的小卖铺,买了一包烟。 

 我连着抽了两根烟,冷静了一下心情,一想自己走的太匆忙了,全身上下只有不到一百块钱,两个月的工资,都在酒吧里,虽然钱不多,但用来当跑路还是绰绰有余的。 

 现在身上没钱,怎么跑路?就凭两条腿? 

 钱,钱,钱,没钱寸步难行,特别是亡命天涯,钱更是必不可少! 

 想到这里,我又改变了注意,当然并不是冒险回酒吧拿钱,而是想先探一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判断一下事态的严重情况,再做决定,如同一只惊弓之鸟般仓皇远走,多少也有点憋屈。 

 盘算了一会儿,我决定到玲珑住的公寓去看看,那里终归是第一现场。而且我心里也有种邪恶的想法,如果真是玲珑陷害自己,那我必须要教训教训她,然后顺便弄点盘缠,再跑路。 

 返回小卖部,买了幅廉价的假近视镜戴上,我直接奔玲珑住的小区走去。我首先要确定的,是玲珑到底死了没有。 

 为什么不戴墨镜?道理很简单,满大街都没人戴墨镜,我自己整一副戴上太乍眼了。而且大早上又没太阳,自己也不像是装逼犯,整个墨镜肯定会被怀疑不是好人。 

 假近视镜可以让我看起来比较斯文,不像是坏人。 

 当我到达玲珑入住的高档小区后,小区里很平静,并不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的样子。但细瞧就会发现,那些在小区里走动的人,眼睛会时不时地会往周围扫动,我立刻明白,这里一定是被给人监控起来了。 

 这要是上楼去玲珑的住处,肯定是自投罗网。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