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说:“我不是为了那一百万美金,是因为别的事。”
“你就别解释了,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
“是真的。你还记得小鬼乐乐吗?”
“夜色舞厅那个,魂魄分离的小鬼?”
“对。当初你还给她买了个粉色小猪的玩偶,那玩偶会唱脑袋膝盖脚趾的歌。”
“怎么啦?”
“刚才店里来了个走失的小女孩,手里就抱着粉色小猪玩偶。那小女孩身上有阴气,五毒油都变黑了。”
“你不是都把乐乐送走了么?”
“当时是送走了,可我觉得她又找回来了。”
“不可能!乐乐只有魂没有魄,出去就像是没了壳的蜗牛,根本不可能生存下来。而且即使侥幸没被孤魂野鬼吞噬,也不可能附在别人身上,因为乐乐的魂非常弱,无法把寄主原的魂挤出去。”
我呆了呆,说:“可那个粉红小猪怎么解释?”
“现在的孩子都喜欢粉红小猪,难道抱个粉红小猪就是乐乐?你别疑神疑鬼!”
“可我总觉得这事透着诡异。”
“是你太敏感了。我问你,那个孩子做了什么诡异的事没有?”
我想了想,说:“那倒是没有。”
“只要你不招惹她,那就没事。好啦,好啦,先这样吧。”说完,他就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看着挂断的手机,我不由的苦笑,可能真是自己太敏感了,那孩子中邪不假,可世上的孤魂野鬼千千万万,未必就是乐乐。
晚上回到家,我开始等大眼的电话,可一直等到九点多,大眼还是没给我回电话。
我想给他打过去问问怎么回事,可又怕他嘲笑我惦记那一百万美金,只好放弃。
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睡不着,刚拿出手机想给陈萍聊会天,手机响了。
是个陌生号码。
我接通电话,问:“喂,那位?”
“是我,邓飞。”
我顿时愣住,问:“邓队长?”
“对,是我。”
“你有什么事?”我谨慎的问。
“我今天听局里的同事说,在你们店里发现了一个失踪的小女孩。”
“对啊,孩子已经父母被领走了。”
“我知道。不过有些事想找你聊聊。你现在方便出来见一面吗?”
我看了下时间,说:“不太方便。”
“那明天怎么样?”
“你想谈什么?”我问。
邓飞说:“就是朋友间的聊天,随便聊聊。”
如果一个刑警队长主动和自己做朋友,是件令人兴奋的事,毕竟有了那样的朋友,不但非常有面子,很多时候还能提供一些便利。
不过我明白,像邓飞这种身份的大忙人,肯定不会乱·交朋友,特别是像我这样开殡仪店的朋友。
“邓队长,如果有案子需要我配合,我肯定义不容辞。有什么事吩咐你尽管说,”
邓飞笑着说:“要是真有案子需要你协助,我会请你到刑警队的。就是朋友间的聊天,聊聊那个小孩的事。这样吧,我们明天约个地方……算了,我还是去店里找你吧,明天上午你在店里吗?”
“在,一天都在。”
“那好,我们明天见。”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