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狼烟 作品

第652章 让她自生自灭(第2页)

 “你确定?” 

 我点头说:“确定。” 

 大眼收起拷鬼桃棒,说:“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听你的。”他拿起沙发上的玩偶拆开,从泛黄的人皮卷中抽出了一小卷黄纸递给我,说:“这是你的生辰八字,只要烧掉就可以撇清你和乐乐的关系,不过我说的撇清是指,乐乐从此不能在借助你的‘魄’拥有完整的魂魄,至于其他方面我不敢保证。” 

 “其它方面是指什么?” 

 “比如感情寄托,毕竟鬼也是有感情的。” 

 “对我会有不好的影响吗?”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因为烧掉你的八字,乐乐就只剩下了魂。”大眼看了眼躲在我身后的乐乐,继续说“至于乐乐有魂无魄出去后会有什么结果,我已经对你说过了。” 

 我点头表示明白,只剩下魂的乐乐一旦到了外面,无异于羊入狼群,肯定会被孤魂野鬼吃掉,只要乐乐被吃掉,一切也就化为乌有。 

 接着,大眼又告诉了我送走乐乐的办法,办法很简单,只要晚上找个十字路口将附有乐乐阴魂的小猪玩偶烧掉即可,为了避免乐乐的魂跟我回家大眼还给了我一张符。 

 大眼交代完毕,我本想第二天晚上在把乐乐送走,今天发生了太多事让乐乐也平复下情绪,可转念一想,既然自己已经残忍的决定让乐乐自生自灭,倒不如赶紧做个了断,以免夜长梦多。 

 于是,我就带着小猪佩奇的玩偶离开了家,然后开车到了郊区。 

 在赶往郊区的路上,乐乐一直坐在副驾驶上(玩偶放在了副驾驶),不知道她吓坏了还是别的原因,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偶尔还会擦几下眼泪,像是受尽了委屈和磨难。 

 乐乐确实很可怜,不说她之前的经历,单说现在,她把我当成了自己唯一的亲人,而自己的亲人却不要她了,作为一个孩子会是什么感受? 

 我无法准确的形容,但肯定只用“悲伤”一词来形容,远远不够。 

 汽车停在了通往国道的十字路口,除了东北方向有片别墅区外,四下一片空旷。我拿起玩偶打开车门下车,乐乐则默不作声的跟在我身后。 

 走到十字路口中央蹲下,我看着乐乐突然想对她说点什么,可搜肠刮肚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点上一支烟,接着用打火机点小猪玩偶,偶玩的填充物是蓬松的丝绵,很快就被点燃了。 

 昏黄的火苗开始无声的跳跃,等烧到乐乐的皮时,开始散发出腥臭味,乐乐似乎并没什么感觉,只是失神的看着火苗发呆。 

 大约用了十几分钟,玩偶终于烧成了灰烬,我把大眼给的符也烧掉,看着乐乐我由衷的说:“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只是我们……”我顿了顿,继续说:“说这些你可能不懂,总之我们不一样,所以不能在一起。” 

 乐乐不点头也不要头,只是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她此时一定非常恨我,恨我为何如此狠心丢下她不管,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毕竟人鬼殊途,阴阳陌路 

 我情不自禁的抬手去摸她的头,乐乐却偏头躲开了我的手。 

 我无奈叹了口气,然后刚站起身,却发现一道刺眼的强光由远及近飞速而来,紧接着就是刺耳的刹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