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狼烟 作品

第545章 面子

 当我和大眼从地上爬起来时,八个大汉已经将我们围在了马路中央,还没站稳棍棒立刻挥如雨下。 

 我小时候也曾被人围殴过,不过那只是小孩子打架,都是拳脚相加,而且被打后还有我哥替我报仇,像这种钢管往身上招呼的情况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 

 此时此刻,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我们的处境,那就是“惨”! 

 不到十秒钟,我和大眼就被他们给放到在了地上,然后他们又把我们两个拖进了小公园里,让我们蹲在地上。 

 可能他们也怕闹出人命,把我们拖进小公园后,便收起钢管只是象征性的踹我们几脚。 

 一个领头的人,拿出手机打电话,简单的说几句就挂了。然后用钢管指着我们说:“老实点,不然有你们好受的!” 

 大眼哭丧着脸,说:“大哥,我们没得罪你啊。” 

 “你们是没得罪我,但得罪了赵公子。赵公子马上就到,到时看他怎么处理你们吧。” 

 果然是赵公子! 

 大眼说:“你放了我们吧,你要钱我们可以给你,多少都行。” 

 “闭嘴!” 

 领头的汉子扬起钢管作势要打,大眼吓的立刻不敢在说话。 

 没一会,一辆黄色跑车停在公园外的路边,然后从上面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像连体人一样走进了公园。 

 在看清赵公子身边的女人后,我立刻松了口气,对方不是陈萍。 

 赵公子笑嘻嘻的看着我们,得意的说:“真是冤家路窄,你们也有今天。” 

 “你想怎么样?”我怒不可赦的问。 

 “当然是报仇,你们上次当着那么多人打我,我如果不报仇以后还怎么混。” 

 大眼说:“赵公子,我可没动手。” 

 “放屁,你踹了我好几脚,以为我没看到。把他们的腿都给我打断,动手!” 

 领头的汉子面露难色,说:“赵公子,教训教训他们就行了,把腿打断有点过了吧。” 

 普通打架斗殴,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要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等。要是致人伤残,则要按故意伤害罪论处,会被判刑的。 

 领头的人这么说,可见还是有一定法律常识的。 

 赵公子不满的说:“必须打断,出了事我兜着,给我打!” 

 领头的犹豫了一下,对身边的小弟说:“把他们按住。” 

 几个人不由分说,上来把我和大眼按在了地上,我和大眼奋力的挣扎叫骂,换来的只有一顿拳脚。 

 领头的蹲在大眼面前,用钢管拄着地面,说:“兄弟,对不住了。” 

 大眼急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的喘气。在对方举起钢管要砸向大眼的腿时,我立刻大声制止,说:“住手!” 

 钢管停在了半空,然后领头的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 

 我说:“这件事和他无关,有本事你冲我来!” 

 领头的立刻笑了,说:“想不到你还挺有义气,可惜,今天你们都要断一条腿,谁也跑不掉。” 

 赵公子不耐烦的说:“别和他们废话,赶紧动手!” 

 赵公子身边的女人也帮腔说:“就是,快点打啊。” 

 见领头的又抬起手臂,我忽然灵光乍现,说:“大哥,你认识箫十三吗?” 

 在道上混的人都讲面子和义气,箫十三是满江市的老地痞,虽然他已经死了,但船烂还有三斤钉,现在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箫十三身上,希望对方能卖箫十三个面子放我们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