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我谈到房子,大眼立刻怒不可赦的说:“妈的,房东那老东西平时看着挺和善,却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房租还有半年到期,他说不租给我们了,让我们提前撤店。”
“总要有原因吧。”
“他要租给之前开棺材铺的马利昂。”
“我们和他签着合同,要是不撤店呢?”
大眼苦笑,说:“安子,你想的太简单了。不同意可以啊,等房租到期了损失更大。我们现在撤店,房东还可以象征性的补偿一些转让费,退半年的房租。要是等房租到期,转让费肯定是一分没有。而且不撤店房东三天两头来找麻烦,生意还做不做?背后肯定是马利昂搞的鬼。”
“那你答应了?”
大眼叹了口气说:“答应了,不答应也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撤店?”
“明后天吧。”
“好吧,到时我帮你。”
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之前的店主身份,大眼撤店我都不应该袖手旁观。
第二天下午,大眼找来了搬家公司,商品全部搬到了大店里,货柜和一些没用的家具全部拉到了二手市场贱卖。
在撤店的过程中,房东和马利昂都没有出现,直到把店里搬空,房东才蹬着那辆二八自行车赶来。
实话实说,在我们租店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对房东的印象非常好,平时没事他从不来店里,店里有事找他也都会第一时间赶来,非常热心。
可他这次为什么会办出这么败人品的事?
是马利昂承诺给他重利?如果真是这样,问题就更令人费解了,马利昂为什么对我们的店情有独钟,不惜花高价也要把店铺拿到手?
难道因为风水?
可整个三角镇风水好的店铺又不止这一间,他有必要非从我们手中抢过去吗?
房东从包里拿出一张协议和七万块钱,说:“把协议签了,这些钱算是对你们的补偿。”
半年房租一万五,剩余的五万五可以折算成是店铺的转让费,以三角镇现在的行情店铺转让费只有三四万,也就是说补偿款只多不少。
协议上写的很简单,只是简要的叙述店铺被房东提前收回,并补偿的金额数。
大眼在协议上签完字,收起钱,说:“这些钱是马得利给的吗?”
“是。”
我问:“他每月给你多少房租?”
房东不自然的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我知道这件事是我做的不对,但我也有苦衷。”
“是马利昂威胁你了?”
房东忙说:“没有,没有,至于什么原因你们也别问了,总之是我对不起你们。”
说着话他又掏出五千块,说:“这是我个人给你们的补偿,希望你们收下。”
未等我说话,大眼立刻接过去,说:“行。我们收下了。”
我不满的看大眼,大眼却视若无睹的把钱装进了口袋。
房东略带欣慰的笑了笑,然后把店门锁上,说:“行,那我就先走了。”
看着房东骑着自行车渐行渐远,我不满的说:“你怎么什么钱都收,难道你没看出房东也是迫不得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