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狼烟 作品

第212章 反常的举动

 李哥见我不承认,立刻笑了起来,说:“既然你不是来旅游的,那肯定是来找人的。像你这种情况的人在凄水镇每十天半月就能见到一次,单身一人或者几个人作伴,面带忧色,一切装备从简。但最后大多数都是无功而返。如果要找的人是进了森林后消失的,那肯定是找不到的。” 

 我扭头看向凄水镇四周一望无际的山脉和森林,全部笼罩在了白色的雾气里,显得异常的神秘。 

 我实话实说:“我确实是来找人。” 

 想到刘警官可能也来过凄水镇,我便把她的照片拿给李哥看,这是张刘警官的近身照,是大眼去见刘警官母亲时从她家顺出来的。 

 “挺漂的亮女孩。”李哥评价道。 

 “你见过吗?” 

 李哥很果断的摇头,说:“没见过,你女朋友?”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将照片收了起来。 

 李哥一副他知道了的表情,宽慰我似的拍拍的我的肩膀,然后拿出了房间的钥匙,说:“我先带你上去看看房间吧。” 

 普通单人间,房间内虽然简单,却很整洁,还有个独立的卫生间,可供洗浴。我满意的点点头,将东西放在床上,然后跟着李哥下去登记。 

 登完记,李哥把身份证还给我,说:“你可以去问一下镇上的百货店老板,他是这里的老人了,就在十字路口。来这里的人只要买东西,基本都会去他那里,你女朋友长的不错,也挺有气质,如果他见过应该会有印象。” 

 我连忙向李哥说了声谢谢,心想真是遇到了热心人,给他递了一支烟,我便离开了旅馆。 

 不过我并没有直接去李哥说的百货店,而是先到了另外两家小店。两家小店的老板都是女的,并不符合从吴小天那里了解到的寄件人信息。排除掉两家小店的可能性,我才去了那家大的百货店。 

 见到百货店老板的瞬间,我几乎立刻锁定了寄邮件的人就是他,因为他完全符合吴小天描述的样子,50多岁,又瘦又高。虽然吴小天给我描述的样子很笼统,可百货店老板却全部吻合。 

 百货店老板非常和蔼,见我进了店立刻笑眯眯的问我需要什么东西。我拿了一包烟,付钱的时候发现同样的一包烟,凄水镇的价格要比外边贵了三倍。付了钱,我掏刘警官的照片,问:“老板问个人。你认不是认识这个人?” 

 店老板接过照片,端详了很久,然后又还给我,说:“不认识,也没见过。” 

 自从他接过照片,我一直盯着他的脸色,在他看照片时,嘴角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眼神中也寒光展现般的出现了光泽,虽然很快又暗淡了下去,但足以证明,店老板不但见过刘警官,而且可能还认识。 

 我心中兴奋的狂跳,原以为这次湘西之行会如大海捞针困难重重,没想到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找到了寄邮件的人,真是天助我也。 

 但理智告诉我必须冷静,不能在像邮局一样出岔子,必须循序渐渐,问急了反而会适得其反,因为如果他死不承认,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