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姐的话说,白洁是个骚狐狸,在街上走一圈,满街都是骚味。
我猜可节能是白洁用了香水,不然不会一路都有她的味道。
简而概之,根据胖大姐的说法,在结合白洁不肯接自己丈夫尸体的事,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白洁外面有人了,拿了宋伟的赔偿款,然后和相好跑了。
至于白洁会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回来,大姐是一问三不知,因为白洁平时就很少在家住,村里人说她在县城找了个有钱的大款,在给大款当二奶。
村里妇女嚼舌头根说闲话,多有夸大的成分,所以只能信三分,不过无风不起浪,至少白洁不经常在家,喜欢打扮都是事实。
至于说她傍大款,给别人当情妇,这种事可能是臆想和无端揣测,毕竟这种事作贼捉赃,捉奸捉双,在当事人没承认的情况下,不能乱下定论。
把白洁的情况对大眼讲了一遍,大眼叹了口气,说先进城。我问:“你有办法找到她了?”
大眼拧着眉毛说:“先把尸体放在县里的殡仪馆寄存,总不能拉着一具尸体整天到处跑。尸体放殡仪馆每天才四五十块钱,这车跟他娘的喝油一样,在车上放着更贵。”
我被大眼的话差点逗笑,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小算盘打的还这么清楚,不愧是做鬼生意的,鬼精鬼精的。
开着冷藏车到了县城,经过多方打听,我们终于到了殡仪馆,殡仪馆一般都会在偏僻的地方,这里也不例外,因为大眼运送尸体的各种手续都很齐全,事情办得很顺利。
在殡仪馆放尸体,每天50,超过七天按每天60算。一个月是1800,办完手续,大眼又交了2000块钱的押金。
出了殡仪馆,我问大眼为什么尸体放的时间越长反而越贵。大眼说殡仪馆一般是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所以收费一般都不高,为了防止尸体会被长期放在殡仪馆,所以才会放时间越长,反而越贵。
不管怎样,不用在拉着尸体到处跑,我心里还是很轻松的,因为晚上终于可以在床上睡觉了。
要说大眼不是一般的抠门,跟我出车时,他嚷着要住一百多的标准间,现在轮到他出钱,却带我住25一晚的小旅馆,房间里连空调都没有,只有一个不会摇头的电风扇。
晚上我们在路边吃的烤串,羊肉串若干,一桶扎啤,每人两个大腰子。大眼愁眉苦脸的吃串喝酒,不停唉声叹气。
我没大眼那么多烦恼,在车上待了两天都快憋疯了,有酒喝有肉吃比什么都重要。
我打着酒嗝,安慰他说:“大眼,你也别着急,明天咱们去小区门口贴寻人启事。只要她县城住,就能找到她。”
本来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大眼却当真了,他两个大眼珠子冒着光,说:“这倒也是个办法。再把她照片贴上,肯定比找警察效率高。”
我愣了会儿,说:“你有白洁的照片?”
“有,有。”大眼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说:“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