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是处理内治的根基。
如果没有,很多内部问题都会一团糟,领地的统治机器也没有办法顺利地运行起来。
在待在温德米尔城内的时候,法拉重新梳理了一遍扩张了一大圈的加戈领内政。
首先,是从中枢到地方的垂直控制体系。
中枢的权力,被法拉分割成了三部分。
财政,内政和军队。
这三个部分目前全部都由宰相一起控制。
以保证后方,在法拉不在的时候,依旧能够按照此前的蓝图与规划有效运转。
比如,救济院,修道院等设施的建设,已经在没有被战争波及的大后方铺开了。
道路的修建也没有停止。
不过从加戈市直通北面的那条路,目前仍在修建之中。
基于此,地方的权力也被法拉进行了分割。
财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独立在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的手下。
也就是“市长”手中。
相应的权力,也是从中枢延伸下来的。
但市长要为他手底下的这些人所做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而不受到市长管理的,便是地方的“兵权”。
地方不具有完整的兵权,只有“治安局”,负责控制城池的安防,维护地方的安稳,掌握执法权。
在地方,只有治安局的人拥有掌握兵器的权利,其他人持械的权利全部被剥夺。
镇级的治安局对市级的负责,市级直接对中枢负责。
这样一来,地方在战时几乎没有了什么自保的能力——不过这并非无解的问题。
以加戈领目前的地形,只需要让军队驻守在几个关键的城池内,就足以确保内部无忧。
再加上法拉自己的作战能力,因此“防守”方面的需求与其他贵族相比,要低了很多。
这也是他将地方的兵权收上来的底气之一。
市级治安局直接对中枢的治安部负责,而治安部在内政中。
与实际的军权完全分开。
算是完成了最基本的“军警分离”。
这个时代并没有“警”的概念。
就连军队的制度,管理,也是一塌糊涂。
更没有一个稳定牢固的统一政权。
即便是公爵的,其实力底气也是由下方的封臣给支撑起来的。
他们的地盘往往不会非常大,因为不大,所以管得过来,影响力也更强。
尽管没有权力集中的中枢体系,但也自然而然的有着很高的地方自主权。
所以,在翻阅姆洲政治格局在数百年间的变革的历史资料后,会发现,最后,中枢王权总会被地方的大公,公爵,或者小一点的侯爵给分割得稀碎,直到被彻底架空。
尽管公爵的统治力在地方确实足够强——
但那种“统治力”,其实是“影响力”。
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与法拉这个子爵……伯爵,对自己领地的控制力根本没法比。
其中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被推举出来的王”,而一个,是“强压四方的王”。
整个九月,法拉处理新征服地区的核心,基本上全都围绕在“新秩序建立”上。
根据上述,地方权力目前被分割成了大致两个部分。
一个是行政权,一个是治安权。
行政权下分的诸多琐碎的细小权力,被法拉分配给了投降的旧贵族,商人,这些人都是能读能写,能认字,能执行政令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