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先行政控制

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是处理内治的根基。

 如果没有,很多内部问题都会一团糟,领地的统治机器也没有办法顺利地运行起来。

 在待在温德米尔城内的时候,法拉重新梳理了一遍扩张了一大圈的加戈领内政。

 首先,是从中枢到地方的垂直控制体系。

 中枢的权力,被法拉分割成了三部分。

 财政,内政和军队。

 这三个部分目前全部都由宰相一起控制。

 以保证后方,在法拉不在的时候,依旧能够按照此前的蓝图与规划有效运转。

 比如,救济院,修道院等设施的建设,已经在没有被战争波及的大后方铺开了。

 道路的修建也没有停止。

 不过从加戈市直通北面的那条路,目前仍在修建之中。

 基于此,地方的权力也被法拉进行了分割。

 财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独立在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的手下。

 也就是“市长”手中。

 相应的权力,也是从中枢延伸下来的。

 但市长要为他手底下的这些人所做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而不受到市长管理的,便是地方的“兵权”。

 地方不具有完整的兵权,只有“治安局”,负责控制城池的安防,维护地方的安稳,掌握执法权。

 在地方,只有治安局的人拥有掌握兵器的权利,其他人持械的权利全部被剥夺。

 镇级的治安局对市级的负责,市级直接对中枢负责。

 这样一来,地方在战时几乎没有了什么自保的能力——不过这并非无解的问题。

 以加戈领目前的地形,只需要让军队驻守在几个关键的城池内,就足以确保内部无忧。

 再加上法拉自己的作战能力,因此“防守”方面的需求与其他贵族相比,要低了很多。

 这也是他将地方的兵权收上来的底气之一。

 市级治安局直接对中枢的治安部负责,而治安部在内政中。

 与实际的军权完全分开。

 算是完成了最基本的“军警分离”。

 这个时代并没有“警”的概念。

 就连军队的制度,管理,也是一塌糊涂。

 更没有一个稳定牢固的统一政权。

 即便是公爵的,其实力底气也是由下方的封臣给支撑起来的。

 他们的地盘往往不会非常大,因为不大,所以管得过来,影响力也更强。

 尽管没有权力集中的中枢体系,但也自然而然的有着很高的地方自主权。

 所以,在翻阅姆洲政治格局在数百年间的变革的历史资料后,会发现,最后,中枢王权总会被地方的大公,公爵,或者小一点的侯爵给分割得稀碎,直到被彻底架空。

 尽管公爵的统治力在地方确实足够强——

 但那种“统治力”,其实是“影响力”。

 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与法拉这个子爵……伯爵,对自己领地的控制力根本没法比。

 其中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被推举出来的王”,而一个,是“强压四方的王”。

 整个九月,法拉处理新征服地区的核心,基本上全都围绕在“新秩序建立”上。

 根据上述,地方权力目前被分割成了大致两个部分。

 一个是行政权,一个是治安权。

 行政权下分的诸多琐碎的细小权力,被法拉分配给了投降的旧贵族,商人,这些人都是能读能写,能认字,能执行政令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