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920章(第2页)

从严格意义上说,远方集团并非中国的企业,而是一家外资公司。这是个复杂的资本游戏,当下很多知名的民营企业,玩的都是这个路数。

当初,陈思远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在英属开曼群岛和维京群岛注册了两家离岸公司,然后以这两家公司控股远方集团,并在香港上市。再由香港的上市公司控制国内的经营实体。

表面上看,远方集团在内地的经营中照章纳税,并没什么不妥,但实际上,通过在香港的国外银行账户,可以用分红或者偿还债务等各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将大量资金转移到海外了。

当然,这其中需要很多技术手段,而宋国维,就是这个环节的操盘手和实控人。

最近两年,随着远方集团现金流的不断扩容,数以百亿的资金,都在宋国维的操控下,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到了海外,远方集团用这些钱,在漂亮国成立了一个百亿信托基金,直接受益人是陈思远的儿子陈少聪。

信托基金又是何物呢?

这也是个金融概念,简而言之,只要启动了信托程序,这笔钱将不会被任何名义追回,同时还能避开国外高额的遗产税。虽然有专业的管理团队经管,但陈公子可以随时支取,而且,还有每年数千万的利息收益。

要实现这些,不仅需要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同时还必须熟悉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美国金融界有相当人脉资源,而这正是宋国维的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