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则站在两人之间,目光来回扫视,眼中满是警惕。
“哥,你干嘛!”
“颖芝差点摔倒,所以我……”
“嗯,我知道了。”他打断殷迟舟的话,头也不回地问道,“牛奶都喝完了吗?”
陈颖芝揉着自己被抓疼的手,正满肚子郁闷,一听这话,顿时心虚了起来,结结巴巴道:“当、当然!”
“行了,别撒谎了,嘴唇上连沫都没有,八成躲进人家房间里倒掉了,自己再去厨房重新倒一杯,再敢倒掉,你就死定了!”
血脉压制,陈大小姐扮了个鬼脸,一溜烟跑了。
两个男人一起目送她离开后,陈品清不冷不热道:“继父,妈咪让我来叫你,你也赶紧回去吧。”
殷迟舟并不在意对方莫名的敌意,微微笑了笑:“好。”
回到主卧室,林倩玲正坐在梳妆台前做保养。
“大老远地,就听见品清的吼声,家里还有客人呢,也太不像话了。”
“没事的,可能最近公司的事情比较多,他心里烦。”殷迟舟脱下外套,拉开衣柜门,挂了进去。
“才扛了几年啊,大事没做几件,脾气倒是越来越坏,在外面端得跟什么似的,媒体还夸他‘温润如玉陈公子’,结果回来把气儿全撒自己人身上,他倒是忘了,一身的本事,都是跟谁学的!”
听着这番话,就算有什么委屈,也没了。
他解下手表,放进收纳盒里,身后人忽然叹了口气,道:“迟舟啊,没想到一晃,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两个孩子都长大了……谢谢你。”
“不,是我要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
早上十点,医院。
“您好,查房。”
童冉推开门,先是看到窝在椅子里一边翻看文件,一边喀嚓喀嚓啃着苹果的某人。
她眼皮一跳,将目光投向病床上。
也是一张非常眼熟的脸,只不过苍白了许多。
她低下头,病情记录表上写着四个大字:酒精中毒。
苟子鑫听到声音,抬起头,满脸惊讶:“怎么又是你?”
“这话,好像应该我问你。”
童冉面无表情地走到病床旁,手脚麻利地进行检查。
“高烧退了,可以少量进食,如果有胃出血的现象,一定要及时向医生说明。”笔头一顿,“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这么高……他到底喝了多少?”
“呃……”苟少想了想,摊开手臂比划了下,“大概,一地。”
童冉:“……”
她啪地合上记录册,转身往外走。
“哎对了,我爸不是一直唠叨着要给你介绍男朋友嘛,正好遇到了,我就顺口问一句,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挺着啤酒肚的企业家,还是事业有成但头发稀疏的工程师,或者……噗,哈哈哈……”
苟少其实也没什么恶意,他就是单纯觉得,对方这冷若冰霜的样子,应该会是那些人眼中的女神。
可想着他们站在一起的场景,又觉得非常好笑。
童冉转过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眸底像是涌动着厌恶和不屑。
“反正,不会是你这种。”
苟子鑫脸色一变,不知怎么地,突然就不甘心起来,冲着背影囔囔道:“喂,我怎么了?”
“有本事你回来说清楚!我哪里不够好?”
“事业有成,英俊潇洒,家底还丰厚,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男人!你看不上,那是你眼睛有问题——”
“咳咳……”
床上的人有转醒的迹象。
兄弟为重,他顾不上追在人家后头叫嚣了,赶紧回到床边,将床头的位置调高一些。
真是造孽,连续几次住院的经历,导致他现在照顾起人来,真是越来越娴熟顺手了呢。
“喂老邹,感觉怎么样了?来,先喝口水,慢慢喝啊,小口的,医生说你现在这胃,脆弱得跟玻璃纸差不多,一捅就能破。”
“看吧,别总说自己是什么怪物,什么异类了,你就一普通人,也会受伤,哎呀,以后我也不强求你去酒吧了,你还是老老实实过你老干部的健康生活吧。”
絮絮叨叨一大堆,苟子鑫刚把杯子放回原位,手臂突然被按住。
“不要……把我现在的情况,告诉姜海吟。”
“……”
苟律很想告诉好友,自己已经自作主张地说了,而且对方也回复了,声音冷淡地表示这事和她没关系。
啧,女人绝情起来,真可怕。
不过,后来对方好像又要了这里的地址?
他正迟疑着,要不要诚实以告,门外传来叩叩两声。
“您好,请问这里有位姓邹的先生吗?”
“啊,对。”
“这是您的同城达特快,请签收。”
苟子鑫走过去,接过快件:“奇怪,怎么寄到这里啊。”当看到寄件人时,一整个愣住了。
“老邹,来活儿了。”
“你拆。”邹言合着眼,神色恹恹,显然,仅仅吐出这两个字,对于他此刻的身体状况来说,都是件艰难的事。
“姜小姐寄来的,你确定要我拆?”
狭长的眼猛地睁开:“姜海吟?”
“哎哎,你慢点,躺回去,躺好了,我给你送过来!”
在苟子鑫的帮助下,还是废了一番力气,才把文件袋给撕开了。
一叠纸滑了出来,少说有十几张。
“这什么,谴责书?”苟少忍不住半开玩笑道,“姜小姐文采斐然啊,就算分手信也……”
“她想要回小臻的抚养权。”
“啊?那么多张纸,就只说了这么一件事?”
“……嗯。”
“那,你打算怎么办?”苟子鑫神色犹豫。
说实话,他认为对方并不适合带着小林臻,工作太忙,也无法给小孩足够的情感慰藉,每天的互动,跟机器差不多。
相比之下,要是跟着温柔的姜小姐,不出几年,那臭小子肯定能变得更讨喜些。
但换句话讲,其实小臻的出现,多多少少对好友的性格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如果连孩子都没了,那,可真是孤家寡人了。
何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尊严问题。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又是输赢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