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皇皇 作品
第296章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售!这是谁的歌?(第2页)
“喵?”
“爸,是弗拉姆,不是史莱姆!”陈潇从楼上走下来,无语地道。
“谁让你起这么个名字。话说回来,你当时直接写狄伦呗,干嘛又搞一个?”
陈潇把咖啡杯递给小白,过来坐到沙发上。
弗拉姆这个名字的确是现起的。
上个月回到首都之后,他写出《哈利波特》主题曲,让池宇找乐队演奏,并用在这次新书上映的宣传活动中。
等之后影视化,再用它当开头曲,粉丝的熟悉感与代入感就会更高。
只不过,他当时纠结用什么名字。
再用他那个“狄伦”的笔名的话,这个狄伦就又能写作,又有钞能力,还会作曲。
很容易被猜到身份。一旦被猜到的话,宣传的势头肯定会遭到打压。
所以干脆再起一个。
当时,他正犹豫起什么名字呢。
往窗外一看,就见到火云追着一只小麻雀,在院子里狂奔。
干脆就给火云起了个名字,填了进去。
毕竟麦格教授都能变成猫,暂时用猫猫的名字也不过分吧。
但这事解释起来前因后果有点麻烦。
陈潇直接说道:“就先用一下,等开拍就换成我的名字了。”
“嗯。”陈明复抱起火云,双手握着他的爪子感叹道:“我也好想当只猫啊。”
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
坐在家里就有罐头,甚至还有版权。
实际上,在他头发茂密如森林的时候,就听过一件事。
上世纪70年代,有个物理学家在物理学最顶级期刊,没有之一的最顶级期刊上发表文章。
他在写文章的时候写了很多“我们”这个表达,但他只有一个人。那时候还没有全文替换大法,他懒得改,干脆把喵星人的名字写上去了。
后来参加会议的时候,还要求第二作者签名。他干脆让自家喵星人按了个爪印。
哎……真羡慕。
要当年有几个这样的朋友让他按手印,他如今也不至于沦落到每天上班只能毫无理想地拿麻袋赚钱啊。
正感慨着呢,就听到旁边儿子说道:“不合适,喜欢秃毛猫的人比较少。”
陈明复一愣。
秃毛猫?
他也没说要养新的小猫,刚刚只说想当猫,怎么聊到……
靠!
陈明复猛地抬头,怒吼道:“滚!你说不定也得秃!”
惊得火云嗖一下溜到了楼上。
……
与此同时,邱心语二人也拿着书朝学校走去。
回到寝室,室友背上电脑,“我再去改改论文,我也快解放了。”
“去吧去吧,等你回来,我差不多就看完了。”
“行,你看吧。”室友打着哈欠,离开寝室。
邱心语则坐在书桌前,撕开了《哈利波特》的塑封膜。
“呵,接受审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