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第2页)

 林蔓对着霍清欢竖起了大拇指,“嗯,背得很好,今晚奖励你一个荷包蛋。”

 “大嫂,我多背几首古诗,你能奖励我一支钢笔吗?听说四年级开始要学钢笔。”

 “对哦,我竟然忘记这事了,你好好学习,我不但给你买钢笔和墨水,还给你买文具盒,还有毛笔和字帖。

 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一个男子汉写字歪七扭八像蚯蚓,外人见了肯定以为他这个人太随性干不了大事。”

 “知道了大嫂,我一定会练一手好字出来。”

 霍清辞从厨房出来,笑着问道:“你们在聊什么呢?”

 “清欢说要开始学钢笔字,让我给他买支钢笔。”

 “不用去买,我那还有两支新的没用,都是以前开表彰大会的奖励。”

 林蔓空间也有钢笔,不过都是一些老板用的大牌子,空间最多的笔还是圆珠笔,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她拿出来也不现实。

 第二天中午,霍清辞下班回家来接林蔓和霍清欢,一起去李明宇的宿舍吃饭。

 林蔓用印花包装纸,把一对大红色枕套包了起来,准备拿去做李医生的新婚贺礼。

 他们来到李明宇和黄莺莺的宿舍,这才发现两个人在医院上班的好处,一人分了一间房。

 结婚后黄莺莺搬到李明宇宿舍,黄莺莺的宿舍就腾出来,拿来做饭厅和书房。

 军区医院的宿舍大多都是一排一排的平房,唯一的一栋四层楼筒子楼小套房,都分给那些在医院干了很多年的骨干和领导。

 霍清辞过来,当然只能分单间宿舍,可惜霍清欢跟过来了,单人间宿舍肯定住起来不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