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月要送一件金丝软甲给赵英男。
老赵连连推辞。
金丝软甲这种东西。
太高调了。
又怕贼偷,又怕贼惦记的,而且还是王爷的贴身衣物。
还不如送几万两银子来得实在。
凉王微微皱起眉头。
“先生,你比孤更需要保护。”
“本王乃是一介武夫,鞑子军中,还没有几人能伤到孤的。”
“先生,且收下吧。”
两人又是一番推辞。
凉王有些不悦,不由分说,直接扒拉赵英男的外衣。
将金丝软甲套在他身上,穿好后,还贴心的为他整理衣服。
像极了给男朋友买衣服,男朋友嫌丑,女朋友非要他穿上的样子。
赵英男无奈,只得谢过凉王重赏。
穿上金丝软甲,仿佛被一层金色的光环所笼罩。
只感觉信心倍增,有种很安全的感觉。
但立刻,他便把衣服整理得严丝合缝。
倒不是怕凉王和小黑偷窥。
若是露出哪怕一丝丝金光,到时候鞑子不得拼了命的来砍死自己。
金丝软甲只能护住上半身,又不是穿上就不会死。
赵英男心中暗叹。
哎,凉王误我,凉王误我啊。
……
半夜。
一阵阴风袭来。
闭目养神的赵英男猛地睁开眼睛。
月黑风高杀人夜。
真适合搞偷袭啊。
自从拥有三倍常人体质,老赵感觉自己的目力,听力甚至感觉等都变强很多。
原本花钱肉疼的感觉,也稍稍减轻一点。
赵英男从躺椅上惊起,朝着黑暗的方向指了指。
“小黑兄,朝着那边,射一发火箭。”
“好。”
小黑不敢怠慢,取来弓箭,拉了个满弓,顺着赵英男指尖的方向射出一箭。
火箭在黑夜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落地时,火光映照出鞑子士兵惊慌失措的表情。
见到这一幕,负责放哨的士兵高呼:
“有敌袭。”
“有敌袭。”
赵德祝闻言,跳了起来。
再一看城下的鞑子士兵,已经距离城墙不足两百步了。
“奈奈的,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
“取我大斧来。”
赵德祝生得虎背熊腰,高大魁梧,又天生力气大。
用不惯寻常刀剑。
使的一柄开山大斧,重达六十斤。
不过,身为总兵,倒是不用自己扛着大斧上上下下。
自有专门负责扛兵器的亲兵代劳。
亲兵递过大斧,交到赵德祝手上。
赵德祝单手舞了两圈,试试手感,随即将大斧朝前一指。
怒喝一声。
“擂鼓。”
咚咚咚咚咚……
一阵阵密集的鼓声,雨点般在城头荡漾开来。
城墙上所有士兵,听到鼓声,精神为之一振。
城下的民夫们,也做好准备,随时运输物资上城,拖着伤员下城。
城内巡查的士兵,精神高度集中。
因为军师交代过,城头打仗,在城中作乱者。
斩。
赵英男这是怕狗知府还有同党,万一城头上打的正嗨,城里被人偷了,那可就难搞了。
百姓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在战争中,老百姓是最弱势群体。
要么被己方征调,要么被敌方屠戮,但凉州城的百姓,还是希望大月国能赢。
毕竟自己是大月国的百姓。
城头上站的,可都是凉州的子弟兵。
赵德祝兴奋的走到军师赵英男面前,拍了拍后者的肩膀,哈哈一笑:
“贤弟,真有你的。”
“料事如神啊。”
赵英男淡淡一笑,心想德祝大哥不是有什么毛病吧。
敌军打来了,还那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