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鸾鸟,是原著中飞行速度最快的鸟,因为很像传说中的凤凰,所以被百兽王朝王视作王朝的象征,因此百兽王朝皇室的图腾就是这种鸟。
这是月扶疏的坐骑,因为出场时过于拉风,所以宋时绥记得特别清楚。
哪怕是幼年的白鸾鸟,飞行速度也不是寻常人可比,这种鸟嗅觉极其灵敏,擅长追踪,一个白鸾鸟和两人天人境强者出来寻人,确实不可能有人比他们更快。
那么,那天晚上的人又是谁?
宋时绥心中疑惑,脸上倒没表现出来,待两个天人境的强者走远后,她和宋父扶起何顺颂,拍到着何顺颂的后背:“小何,你没事吧?”
何顺颂弯下腰,吐出一口血沫,勉强笑了笑:“我没事,只是吧嘴唇咬破了而已。”
他露出一个苦笑:“怪不得称为天人,原来这样厉害,让人一点还手之力也没有。”
宋时绥松了一口气,和神偷对视一眼。
太早面对天人境的强者的恐怖实力,对心态的打击是巨大的,在宋时绥没有突破地鬼境五品之前,郑隐很少和她对练,最多指点她招式,然后非常克制地给她喂招。
看着何顺颂脸上的黯然神色,宋时绥握住他的手,担心打击过大,让他失去斗志,赶紧鼓励他:“小何,没有人一出生就是天人境,我们慢慢努力,总有一天会和他们一样厉害。”
何顺颂低头不语。
回到风雪山庄后,何顺颂依然闷闷不乐,有些时候,人是需要独处的,即使那些喜欢热闹的人也不例外,宋时绥没有打扰他,和宋父一起去松鹤院收拾东西。
玉摇光正在茶室和郑隐对弈,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是个非常喜欢安静的人。
宋时绥去了茶室,把今天发生的事情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最后说道:“公子,她们并没有为难我,大家也不担心我的安危,这几日多谢公子照拂,我也该搬回自己的住处,免得在这里打扰公子静修。”
玉摇光的指尖轻轻摩挲着一枚黑子,眉头轻轻皱了起来。
郑隐放下手里的白子,看了眼玉摇光。
千算万算,就是没料月扶疏居然派出两个天人境的强者出来找人。
玉摇光捏紧了棋子,抬眸说道:“小时,是我照顾得不好么,你这样着急搬回去。”
宋时绥连忙说道:“公子照顾得很好,只是现在我有了身孕,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用轻功飞来飞去,每次回家,总要走很长一段路,觉得怪麻烦的。”
金月王朝的人已经找过来,再在这里住着就没必要了,众人都知道这个道理,玉摇光也没有留人的理由,只好笑着应允了。
等宋时绥走出茶室,玉摇光手里的那枚棋子已经被他捏碎,化为齑粉从他指尖簌簌落下
郑隐瞧见了,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这样心烦意乱的模样还可真罕见啊。”
玉摇光抖了抖指腹上的粉末,也哼了一声:“我已经为她心烦意乱了十几年,有什么罕见的?”
郑隐还是忍不住挖苦他:“你那温水煮青蛙的招式呢,你那杀人不见血的本领呢,怎么这会儿都不管用了,净用这些下三滥的招式,对付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以前郑隐说话可没这么尖酸刻薄,这些日子见了他的所作所为,也忍不住动了一些怒气,一话也变得不客气起来。
“玉京王朝佳人无数,就不说别的地方,单说咱们风雪山庄,才貌俱佳的美丽女郎也不止小时一个,你为何只盯着她不放?”
玉摇光看了他一眼,笑得一脸温和从容:“隐叔年轻时也是风姿贵人的男子,为何从不沉溺女色?”
郑隐摸着胡子,说道:“我又不喜欢那些女人,为何要沉溺女色?”
“是了。”玉摇光点头,“我也不喜欢那些女子,唯独喜欢小时一个,而且这辈子,也只会喜欢小时一个。”
能修炼到天人境的人,无一不是意志坚定,心如磐石,绝不是心性虚浮,朝令夕改之辈。
郑隐叹气:“可是小时不喜欢你,纵使你有千般好万般好,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为何非要强求?”
玉摇光笑道:“我知道情爱之事不可勉强,若是能狠心一点,也就断了念想。”
他这心里话,郑隐以前从未听过,摸胡子的手不禁顿了顿:“须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你为何不快刀斩乱麻,直接断了这心思?”
“断?”玉摇光冷笑,“怎么断,难道要眼睁睁看她嫁人生子?”
“天下男子,有几个重情重义之辈?无一不是贪财好色满心算计之徒,我在民间时,常常看到男子把妻子当成奴仆般呼来喝去,更有甚者,对妻子拳脚相加非打即骂,那些看似专情的,也不过是地位卑贱,没有女子投怀送抱而已,有几个真心疼爱妻子的?”
“人心丑恶善变,就算今夕情浓,明日也会消减,终有一日会面目全非,又有几人能秉持初心?”
“小时怎么可以过这样的日子?”
郑隐微微张着嘴,被他这一腔论调弄得哑口无言,缓了缓,才说道:“你总把事情想得太坏。”
玉摇光笑了笑:“世道如此。”
郑隐看着他:“你为何觉得,你不会变?”
玉摇光又笑了,脸上带着股浓浓的自嘲:“我性情凉薄,最擅权衡,若是我权衡利弊数百次都无法放下的,这辈子也不会放下了。”
郑隐听了,久久无言。
*
宋时绥搬回了自己的屋子,收拾东西的时候,又整理了一遍这些年攒下的家底。
玉摇光对他们一家不错,这些年宋母缠绵病榻,玉摇光请来了不少名医为宋母治病,不用宋时绥家里花什么银钱,平时的赏赐也十分丰厚。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宋父和宋时绥一直很卖力地为玉摇光效命,这些年,宋父陪在宋母身边,都是宋时绥在外面东奔西跑,她的武功虽然不如宋父,但她天赋特殊,办事的效率不比宋父差,这些年自己也赚了不少钱。
宋家的钱,有一大半都存在宋时绥这里,宋时绥已经攒下了一笔很可观的财产。
至少她的孩子不会受苦。
她的孩子没有出身尊贵的爹娘,在书中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一定会活得有点辛苦,钱和权至少要有一样,这样才能让孩子放心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宋时绥摸了摸小腹,忽然有点想落泪。
她已经很少想现代社会的家了,因为再想也回不去,可是此时此刻,她看着那一匣子的银票和珠宝,还是不受控制地想起父母摆完水果摊,一起在那张旧餐桌上数钱的样子。
一张一张数着,一张一张攒着。
钱币有新有旧,叠成一摞,最后变成了她的新鞋子,新书包,新书本,新衣服,新房子。
也许这世上真的有平行世界,现代社会的她还在父母身边,书里的她,也在父母身边,大家都很好,很美满,很幸福。
她擦了擦眼泪,把那个匣子藏在了墙后面的小密室里,整理了一会心情,继续把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放好。
晚上宋时绥又吃了很多酸杏干,何顺颂坐在床边看着她,表情有点忧虑:“时绥,你吃这么多,会不会酸倒牙?”
宋时绥随口说道:“我牙釉质还是挺好的。”
“啊?”何顺颂没听懂,“牙什么?”
宋时绥连忙改口:“我是说我牙齿还是挺好的,以前去羽朝的时候,正赶上杨梅熟了,一天吃了五六斤杨梅,牙齿也还好好的呢!”
“羽朝?”何顺颂惊讶,“你还去过羽朝?”
“去过,公子要把一批珍宝送到羽朝,我感知敏锐,能提前预知到许多危险,就随着他们一起去了。”
古代的秩序可比不上现代,稍不留意就会发生“智取生辰纲”这种事情,哪怕是现代的珍稀珠宝,都需要一批专业保镖来看守,更别提这里了。
宋时绥一边吃着酸杏干,一边说道:“我有个朋友就是羽朝人,是个诡术师。”
“你可能不知道诡术,这个太冷门了,一般人都没有听说过。”
“我知道。”何顺颂的声音有些低,“我以前也去过羽朝,诡术师虽然体质孱弱不能习武,却有他们独特的神通,可以附魂在动物身上,十分奇妙。”
宋时绥说道:“是啊,我的那个朋友身体就很不好,长得娇娇小小柔柔弱弱的,感觉一阵风吹来都能把她吹跑。”
何顺颂愣了一下,问道:“是女孩?”
“还是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听说修炼诡术的方法特别残忍,也不知道她爹娘怎么狠得下心。”
何顺颂低声说道:“诡术师稀少,他们最注重传承,身为子女,自当秉承父母志向,纵使刀山火海,也要一往无前。”
他语气里的那份沉重让宋时绥愣了愣,随即她放下手里的酸杏干,正色说道:“小何,我总觉得你有心事。”
何顺颂笑了,拍了拍她的肩膀:“时绥,人生在世,谁能没有心事呢,就算是你这样活泼开朗的女郎,不也时常会望着天上的星空发呆吗。”
宋时绥的眼睛酸了一下。
她握住了小何的手,“小何,如果你什么时候想说,我都会静静听着的,如果你不想说,我就不会问。”
何顺颂反握住她的手,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泪光:“时绥,我并不是看上去那样好,但我也没有那么不好,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不好,就是叫我去死,我也不会犹豫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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