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第 3 章(第2页)

 “老师,长大之后我想组建一个乐队,你觉得我可以吗?”

 还差五分钟下课,面前的学生忽然问出这么个问题。

 秦一隅就纳了闷了。

 好像自从南乙出现,[乐队]这个好久不见的词儿一度又变回生活中的高频词汇。

 有种要完蛋的感觉。

 见他不回答,小姑娘拽了拽秦一隅的袖子:“小鱼老师?你听到了吗?”

 这是他在这里上课使用的别名。起初秦一隅想使用的代号是大鱼,但无论是老板还是学生,都会叫他小鱼,他也懒得争了。

 “听到了听到了,两只鱼耳朵都听到了。”

 “组乐队啊……”他咽下下意识想说的‘不可以’,笑眯眯摸了摸小朋友的头,“老师觉得你长大之后可以先努力挣钱。”

 “啊?为什么呀?”

 “因为玩儿乐队很烧钱。”

 “老师你怎么知道?”

 “你长大就知道了。”

 他在一个很小也很偏僻的儿童声乐培训教室兼职。这儿统共就仨员工,还得算上教小提琴的老板王亮。

 半年前,秦一隅刚从云南回来,心情郁闷,沿着二环线溜达了七公里,溜饿了,就随机走进一家兰州牛肉面店,正巧和王亮坐了同张桌子。对方正打电话,叹气说缺个乐理老师,教小孩儿,招不到人。

 秦一隅听了,拿筷子指了指自己。

 “您看我成吗?”

 以他的精神状态没法和成年人和睦相处,小学生?刚刚好。

 最重要的是,他缺钱。

 只是秦一隅对陈年往事仍有余悸,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之前混乐队那些烂事,因此只留了个昵称。

 “小鱼老师,你唱歌这么好听,怎么不去比赛啊?比赛会有很多钱吧!可以买好多糖!”

 小朋友天马行空的提问将秦一隅的记忆拽了回来。

 怎么一个两个都催着他比赛,跟催命一样。

 他手肘撑在桌上,掌根托住下巴,懒洋洋道:“知道老师最不喜欢哪三样儿吗?”

 小朋友天真地摇头:“哪三样?”

 他和别人不一样,比数字的时候先伸出中指,“一,唱歌。”

 然后才是食指。

 “二,比赛。”

 小朋友颇为上道地哦了一声,“那还有一个呢?”

 最后,秦一隅伸出无名指。

 “三,话多的小屁孩儿。”

 这下好,孩子不说话了,还突然哭起来。秦一隅找了张纸乱七八糟给她擦鼻涕,见她不消停,干脆学她哇哇大哭。

 这下治住了。

 下了课,秦一隅领着她下楼。一楼门头支了个卖糖葫芦的小摊儿,他买了一串糯米馅儿山楂的,顶上一颗大青提。

 付了钱,秦一隅递给学生。

 “谢谢老师!”小孩儿恨不得两手拿签儿,但秦一隅没撒手,拽不动。

 “谁说整串儿给你了?拿最上面那颗。”秦一隅扬了扬下巴,“老师不爱吃葡萄。”

 小孩儿差点又哭了,一跺脚愤愤道:“老师你可真气人!”

 秦一隅咬下一颗糖葫芦,含含糊糊说:“可不是吗,我是超气人老师。”

 小孩儿被家长接走,东西也吃完了,秦一隅搭公交车回周淮店里。

 这几天客人多,周淮忙得腾不开手。手上黏糊,秦一隅进去洗了洗,然后搬个小板凳坐他们跟前看,一句话不说,盯得极为认真。

 平日里,秦一隅总笑眯眯的,手插口袋四处犯贱。他的头发蓬松微卷,总半眯着眼,像只懒洋洋的大型猫科动物,可他其实有一双比寻常人更黑更大的瞳仁,一旦不说话,睁大了眼盯着看,那种锐利的、充满挑衅意味的压迫感就直往外冒,就像两汪深不见底的黑泉。

 纹身的大哥光着背趴在床上,被他盯出一身鸡皮疙瘩。

 “这帅哥……是下一个客人吗?”

 “他?不是。”周淮正低着头上色,随口道,“这我死党。”

 “哦。”大哥清了清嗓子,“那能让他先出去不?盯得我怪难受的。”

 秦一隅眨巴着大眼睛,没脸没皮地笑了一下,“哥,我是他死党,不是黑手党。”

 “出去吧你!”周淮停了纹身机,随便给他找了件事儿,“正好,我上午开车的时候钱包好像落车里了,去帮我找找。”

 说完,他掏出车钥匙扔过去。

 “行,周老板。”秦一隅起身,特意弯腰凑到大哥耳边,小小声说,“您慢慢纹。”

 周淮实在没忍住,给了他一脚。

 很可惜没踢到。

 哼着今天刚教的儿歌,秦一隅打开车门,一屁股坐驾驶座上,猫着腰找了半天,没看见钱包的影子,又转过身伸长脖子检查后座,也没见着。

 “骗我是吧。”

 “行,看我不把你烟抽光。”

 他打开中控储物盒,轻车熟路,只是没找着周淮的烟,倒是看到藏在最底下的信。

 只看到信封上地址那一栏的云南两个字,秦一隅就一愣。

 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他再熟悉不过。

 这一瞬间,仿佛有个隐形的开关被按下,车里瞬间沉寂无比,一切声响都被阻隔在外,连光线都黯淡下来。

 他忽然想起周淮前几天的怪异表现——打听讨债的有没有上门,支支吾吾,说了上句没下文。

 原来事出有因。

 信封是打开过的。里头就两张纸,一张是信,另一张是铅笔画的画,画了大山,山下一群小孩儿围着一个高高的人,那画的是他,头发是卷的,睫毛画得太长,长得像妖精,脸上还画了一颗痣。

 画里的他带着这些孩子唱歌,音符漫天飘荡。

 和这张幸福的画截然相反的,是信里的内容,实实在在的乐景衬哀情。

 读着读着,秦一隅幻听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实实在在地听见了山里孩子的声音,也听到了自己教过他们唱的歌,越听越冷,一颗心直接从云南大山的悬崖坠了下去,没有尽头。

 心脏病,休克。

 这些坏的字眼像飞蛾一样在眼前扑腾不停,捉不住,也捉不完。

 车里的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周淮找过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让你找个钱包你死里面了啊?”他拉开车门,骂骂咧咧。

 可等他看到秦一隅手里的信,愣在原地,半天才又开口。

 “你别怪我瞒着不说,我……”周淮如鲠在喉,“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就你现在这个情况,自己都一堆麻烦,哪儿有多的钱去给他……”

 “瞒能瞒多久?”秦一隅没恼,只是直直看向他,脸上没了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

 周淮先急了,“那你说怎么办?!这孩子生的不是小病,心脏病都是要长期治疗的,你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河,哪有钱去做慈善啊?真以为是以前吗?”

 他说完,两人同时陷入沉默。

 周淮嗓子眼儿好像有刀子在刮。后悔最后一句。

 最终还是秦一隅的笑打破这死寂。

 “你说得对。”他语气轻松,拿着信下了车,“我回去了。”

 周淮试图拦住他,“我先借你一笔,让孩子先去城里的医院复诊。”

 “再说吧,我自己先想想办法。”秦一隅头也不回朝黑漆漆的胡同口走去,背对着他挥了挥手,“早点睡。”

 回到家里,秦一隅从床底下拉出个蒙尘的琴盒,吹了吹上面的灰,把自己呛得直咳嗽。

 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把亮橙色的吉他,床头的小台灯把它照得发亮,和新的一样。

 当初他有一屋子吉他,摆得跟琴行一样,后来扔的扔卖的卖,不剩几个。

 留下这把,只因为这是他十八岁收到的生日礼物。

 当初妈妈嘴上怪他不务正业,但还是偷偷买了一把他早就想要的琴,趁他睡着悄悄放在他床头。

 第二天一大早,秦一隅抱着琴跑到妈妈房间,对着正在化妆的她莫名其妙弹起圣诞快乐歌。

 “你又发什么神经?”妈妈一边说,一边涂着口红。

 “我今儿发现俩惊天秘密!”

 “什么?”

 秦一隅弹出最后几个音,一本正经道:“第一,原来圣诞节夏天也过。”

 他清楚地记得妈妈当时微皱起的眉头和不解的眼神。

 “第二,圣诞老人居然是个女的!”

 想起这些,秦一隅就开始头疼,疼得厉害。

 他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一口气喝了大半,坐回地板上,给老板王亮发了个消息。

 [小鱼:亮哥,上回不是托您表弟帮我在二手网站上卖了把琴吗?我这两天搬家,又找出来一把。]

 他写了又删,删了又重新写,最终心一横点了发送,把手机也扔了。

 [小鱼:劳烦您帮我卖了吧。]

 喝了太多酒,凌晨四点,秦一隅胃痛疼醒。

 他没能再睡着,干脆起来给周淮打了个电话,仿佛傍晚那会儿俩人根本没吵过架。

 “你丫是不是有病!”周淮气得破口大骂,但电话秒接。

 谁都没提那封信。

 “可不是嘛。”秦一隅掰了四颗胃药囫囵塞进嘴里,嚼了几下,说话含含糊糊,“哎淮子,你还记得我之前参加的那个音乐节吗?”

 周淮的声音困里带着怨气,“您红的时候一年参加多少音乐节啊。我怎么知道是哪一个?”

 “就阿那亚海滩边办的那次。夏天,中间还下暴雨了,风特大,舞台下边儿一哥们儿举的旗都给吹天上去了。”

 “哦——你那天穿了件花衬衫。谁给你选的衣服,真他妈难看。”周淮骂完又想起点什么,彻底醒了觉,“我想起来了!那天回来你非逼着我给你画画儿,我就跟派出所那模拟画像师一样忙活了俩钟头,一分钱没捞着,我可真是个大冤种啊!”

 “对,就是那张画。”秦一隅现在还留着,“我让你画他的眼睛,刚刚我睡觉又梦到了。”

 其实秦一隅对这件事始终很费解,但当它切切实实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更不可思议。

 怎么会有人对一双眼睛耿耿于怀的?

 那天可谓是他人生中最完满的一天,抛物线的顶点。

 [无序角落]刚发布新歌,在一场盛大的音乐节舞台上宣布了巡演的消息,几万人挤在台下,仰着一张张脸望着他。当天的演出效果也近乎完美,他的即兴solo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好。

 站在音箱上,淋着雨,那一刻的秦一隅拥有全世界。

 一阵狂风呼啸,舞台下许多人的雨衣都被掀起,卷起一阵绚烂的浪,每个人狼狈又快活。秦一隅笑着听乐队其他成员进行talk环节,目光却被台下一顶被吹翻的帽子攫取。

 帽子的主人戴着口罩。他抬起了头,黑色短发被吹乱,露出一双浅色的瞳孔。

 那双眼简直带着锋利的钩子,直勾勾望着他,通透的虹膜里映着整个舞台的光。对视的瞬间,秦一隅好像迎面撞上一头误入人海的狼。

 只是一晃神,那人如同幻影般消失不见。

 秦一隅几乎懵在舞台上,甚至没能正确地进拍子唱下一首歌,他差点儿跳下舞台钻进人海里去找,想把那根锋利的钩子拽出来,但他来不及那样做,贝斯手许司抓住了他的手臂。

 这样的怪异表现甚至在之后成为嗑药谣言的“实锤”。

 后来他想了很多办法,甚至找主办方要来了摄影师的硬盘,看完了也没有那个人的存在。

 难道真的是幻觉吗?可他那天上台前滴酒没沾,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即使是真实存在的记忆也有消失的时候,于是在飞地落地北京的第一时间,秦一隅就找到周淮,靠着描述让他画了出来。

 当时的周淮理解不了,边画边吃瓜。

 [喜欢?就一双眼睛而已啊,能喜欢到什么程度?]

 秦一隅认真思考。

 [就是我烦到想把地球都炸了,但是会让他先坐飞船跑掉,我炸完再去找他的程度。]

 周淮无语至极。

 [你他妈神经病吧。]

 “这都几年前的事了还梦到,有病。”周淮骂完又开始抱怨,“老子那天给你画完都凌晨两点了。你居然还让我给你纹了个纹身,我眼睛都特么睁不开了!”

 秦一隅抬手摸了摸喉结。

 在梦里,他都快认不出当时那个乖张的、意气风发的自己了,却还是能清楚地记得怔忡的那几秒。

 那一瞬间的撼动太过强烈,当初的他鬼使神差地想留下来。

 几乎是自嘲一样,秦一隅轻轻笑了,“是啊,怎么搞得,又梦到了。”

 sternstunde——人生轨迹中最具戏剧性与转折性的瞬间。

 那一晚的他捡起周淮丢在桌上的素描铅笔,在那幅画的右下角写下这行字母,告诉他,给我纹这个。

 秦一隅神经质地认为那是属于他的恒星时刻。

 被一对神秘瞳孔捕获的瞬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书好像也可以起一个更晋江风的名字《拒绝三连后发现对方是我的白月光》

 他们俩其实有很多信息差,就是对方互相不知道的事,反正挺命中注定的那种()后面都会慢慢展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