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水无痕 作品

第 87 章 自己巡海夜叉的名...


 虽然回春堂的华大夫说二太太李氏乃急火攻心,并没太大妨碍,但李氏是个要面子的,偏要做出个病重的模样来,次日如何都不肯到正房用早膳。

 庄氏懒得同她计较,吩咐大厨房单给她送一份清淡的病人餐。

 而众人也从宋时音这个藏不住话的大嘴巴口里得知了李氏被卖后的境况。

 她运气还算好,被卖去了河南登封府的韩家,韩家乃巨贾之家,是登封府首富。

 这家的当家太太见她是打京城来的,又识文断字,规矩礼仪也极好,便让她负责教导家里的丫鬟婆子规矩,当了个内宅的小管事。

 跟庄氏差不多,基本上没吃什么苦。

 宋时音感慨道:“可见女子还是得识文断字,倘或我母亲大字不识一个,即便被卖进首富之家,也只能当个做洒扫活计的粗使婆子。”

 三太太秋氏闻言,顿时脸色一黑。

 她出身武安侯府,乃是已故老武安侯的嫡女,不但识文断字,规矩礼仪更是没得挑,完全不比两个嫂子差。

 偏两个嫂子运气好,一个给主家姑娘们当教养妈妈,一个当上了管教丫鬟婆子的管事妈妈,偏她只能给乡绅家当厨娘。

 要不是她在娘家时贪吃,学了一手好厨艺,那乡绅娘子嫌自己生得太好,还打算让自己去倒夜香来着。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凭啥三个妯娌里头,就她运道最差?

 不过想到大嫂得了两个乡野村女出身的儿媳妇,二嫂的女儿曾被卖进过青楼一年,她顿时心里又平衡了不少。

 起码她的玥姐儿过去两年都待在娘家的庄子里,清清白白,旁人想诟病都寻不到污点。

 钟文谨听了宋时音这话,点头道:“三妹妹说得对,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先前在村里时,我就让相公教我读书认字了。”

 姜椿也立时举手,显摆道:“昨晚夫君教我背《三字经》了,我可聪明了,现在已经会背四句了呢。”

 秋氏阴阳怪气道:“哎哟,会背四句《三字经》了?那椿娘你还挺厉害的嘛。”

 姜椿斜眼看向秋氏,笑嘻嘻道:“更厉害的还在后头呢,夫君说等下个休沐日就带着拜师礼上门去替我请拳脚师傅,等我学好了拳脚功夫,揍起人来就更厉害了呢。”

 秋氏缩了缩脖子,不吭声了。

 姜椿这家伙,现在就敢将张娘子跟王娘子一顿胖揍,要是学好了拳脚功夫,还不知如何无法无天呢。

 桉哥儿这个侄子也真是的,也不说管管自己娘子,竟甚都听她指派,逞着她胡闹。

 大嫂也跟得了失心疯一般,竟也不加以阻拦,也任由这个儿媳妇胡闹。

 这个家还有没有个正常人了?

 她原本很烦老太太这个婆婆,动辄就将规矩挂在嘴边,比国子监的夫子要求还严,听得她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但现在她却怀念起老太太来,恨不得她立时回府,好整治下姜椿这个孙媳妇。

 大嫂这个婆婆是个不中用的,如今看来,也只有老太太这个太婆婆能治一治她了。

 钟文谨顿时星星眼:“哇,大嫂你好厉害!”

 姜椿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笑嘻嘻道:“以后出门赴宴要是有人敢欺负你,你就躲大嫂身后,大嫂替你揍她们,把她们揍得哭爹喊娘,死了夫君一样。”

 庄氏“咳咳咳”了几声,狠狠瞪了姜椿一眼,没好气道:“你少兴头,你这回揍的是程家的姻亲,程家看在过去曾结过亲的份上没参桉哥儿。

 旁的人家可没这顾忌,只怕你前脚揍了人家的女眷,后脚人家家里的郎君就上折子参桉哥儿个教妻不严。

 到时桉哥儿还得御前自辩,被满朝文武看笑话。”

 姜椿撇撇嘴,不赞同地说道:“程家那是看在过去曾结过亲的份上才不计较的嘛?他们分别是还想再跟宋家重续前缘!”

 宋时音“呸”了一声,一脸嫌弃地说道:“他们想退亲就退亲,想重续前缘就重续前缘?当咱们宋家是捡破烂的嘛?

 反正我话撂这里了,我就只认大嫂这一个大嫂,旁人就算使阴谋诡计嫁给大哥,我也不认。”

 钟文谨附和道:“就是,我也只认大嫂这一个大嫂,旁人给我当妯娌,我就当她是空气,理都不待理的。”

 “真是我的好小姑子、好妯娌。”姜椿一左一右,两手分别握住宋时音跟钟文谨的小手。

 同时还不忘抬眼看向庄氏,笑嘻嘻道:“母亲,我的堂妹跟妯娌都表态了,您这个当婆婆的不表个态?”

 庄氏白她一眼,哼笑道:“我表什么态?你会舍得放弃桉哥儿?再说了,桉哥儿又不是个傻子,能由着旁人算计他?

 你要是闲着太无聊,就去给姜郎君搬家,今儿是这个月最后一个黄道吉日,若是不搬,就只能等下个月十二了。”

 “诶?”

 姜椿吃惊地瞪大双眼,自己还没来得及找算命先生翻黄历呢,庄氏竟然就找人翻好黄历了?

 看来她一直在关注着姜家的事情呢。

 自己这个婆婆,还真是个嘴硬心软的。

 姜椿立时站起身,笑嘻嘻道:“搬,母亲都找人替我看好黄道吉日了,我要是不搬,岂不辜负了母亲的好意?”

 说完,抬脚便要往外走。

 宋时音立时站起身来,说道:“大嫂,我去给你帮忙。”

 钟文谨见状,也忙站起来,笑道:“横竖我闲着也无事,也去给大嫂搭把手。”

 旁人都去帮忙,只闪着宋时玥一个,宋时玥过意不去,也站起身来:“我也去。”

 姜椿笑道:“其实我家统共也没多少东西,且都原封不动地放在箱子里,没甚好收拾的,不过你们过去认认门也好。

 我家新宅子离西市近,西市有家廖记酒楼的饭菜甚是不错,回头我让人去叫一桌席面,咱们中午就在新宅子里吃,也算是给我家暖锅了。”

 庄氏听见“暖锅”两个字,转头吩咐珊瑚:“去收拾份暖锅礼,打发人送到姜宅去。”

 姜椿听见这话,笑嘻嘻道:“我替我爹多谢母亲的暖锅礼。”

 庄氏抿了抿唇,没吭声。

 其实这个儿媳妇也不是没长处的,最大的长处是会听人话,知好歹。

 若换作旁的出身低微的人,听到自己建议她今天搬家,没准还以为自己不乐意姜家人住在自家打秋风,寻理由撵他们走呢。

 姜椿听了这话,却兴高采烈,忙不迭向自己道谢。

 显然没将自己往坏处想。

 出身低微却又不敏感自卑,这样性子的人儿确实有些难得,她这会子倒是有点理解儿子为甚独对她钟情了。

 至于说她长相明艳,身段妖娆,会撒娇卖乖,这些优点都是次要的,自己儿子才没这么肤浅呢!

 *

 姜椿去前院,将庄氏的话说与姜河听。

 其实姜河跟郑鲲早就盼着搬家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虽然宋家人对姜河跟郑鲲十分客气,日常吃喝也跟宋家主子一样。

 但对姜河来说,这里到底是闺女婆家,他一个当岳父的,住在闺女婆家,到底不是个事儿。

 郑鲲就要更远一层了,这里可是他表妹的婆家,他一个舅家表哥,住在表妹婆家蹭吃蹭喝,像什么样子?

 闻言他立时抬眼看向姑父姜河。

 姜河拍板道:“那咱们今儿就搬。”

 诚如姜椿所说,姜家的行礼大部分都原封不动地装在箱子里,只有些姜河跟郑鲲日常所用的随身物品,他俩快手快脚地收拾好了。

 宋时音、钟文谨以及宋时玥三人想帮忙都没甚可帮的。

 姜椿让刘管事安排了四辆平板马车以及五辆厢式马车。

 四辆平板马车用来装姜家以及郑鲲的行李。

 五辆厢式马车则用来坐人,其中姜河跟郑鲲一辆;姜椿跟钟文谨一辆;宋时音跟宋时玥一辆。

 下剩两辆则由跟着她们几个的丫鬟、婆子来坐。

 九辆马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地朝西市方向行去。

 因为车辆比较多,姜椿也不好吩咐车夫从西市中间穿行而过,只能忍痛失去一次打卡签到的机会。

 到姜宅后,姜河跳下马车,用钥匙打开大门,跟车的小厮们帮着将行李抬进正房里。

 姜椿拿出一串钱,让桂叶分发给他们,让他们坐着平板马车先回府,只留下几个厢式马车的车夫即可。

 宋时音等人这才有空仔细打量一番这个一进的小宅子。

 在宅子里转悠一圈后,钟文谨一脸羡慕的说道:“这宅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段又好,紧邻着西市,买甚都方便。

 我可真是太喜欢这样的小宅子了,只可惜我没钱,不然高低得在这条街上买一座不可。”

 姜椿笑道:“这条街上住的大都是在西市做买卖的商户,二弟妹想在这里买宅子,难不成也想在西市做买卖?”

 不等钟文谨回答,她就自顾道:“做买卖好呀,不做买卖哪来的银钱花用?我也想做买卖呢,可惜我除了杀猪卖肉,也不会做旁的买卖了。

 如果二弟妹有甚好买卖的话,可千万记得叫上我。

 我手里还有个一二千两的银子,与其白放在那里,倒不如在二弟妹这里参上一股,还能吃点红利呢。”

 她当东西得了八百多两银子,卖龙涎香又得了六百两,以及二太太李氏还欠自己五百两赎身钱,加起来共一千九百多两。

 钟文谨听了这话,简直喜出望外。

 虽然才进京五六天,但她已经感受到了“京城居,大不易。”这六个字的沉重。

 虽然宋家管吃管住管穿,但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

 就譬如方才大嫂打赏跟车的小厮,一出手就是一百文钱。

 一百文钱对于宋家这样的人家来说,不过是毛毛雨,那几个合伙分掉这一百文钱的小厮们面上也没瞧出来有多兴奋。

 但一百文钱对于自己来说,得在山林里挖三日草药,清理晾晒干后,再走三天三夜山路到达安和镇,将草药卖掉,才能勉强换回来这些钱。

 她是真心缺钱,也真心想挣钱。

 奈何她赚来的银钱,都拿来给宋时锐治病了,现下手里统共也就五两左右的碎银子。

 这么点本钱,还想当跨界倒爷,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指望宋时锐是指望不上的,他想从御林军调职去锦衣卫,为此还从婆婆庄氏那里支了二百两银子打点上官。

 自己总不能从婆婆给相公跑官的银钱中抠一部分出来做生意吧?

 这也太过了。

 她原本盘算着,大不了自己慢慢来,先从便宜货倒起,一点点积累资金。

 等过个三五年,待自己积攒够了资金,再盘个大铺子,将买卖做大做强。

 谁知在这么艰难的起步时刻,大嫂竟然主动跳出来,说要拿一二千两银子出来参股。

 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有了这一二千两银子,她完全可以采买些云锦、蜀锦以及式样精巧的首饰,卖给系统。

 换到大笔rmb后,她再从拼夕夕商城里采买些玻璃镜子、复古怀表以及香皂牙膏洗发水等日化产品,在京城卖出去。

 京城百姓自称笼袖骄民,最爱骄奢银逸之物,她这些“番邦洋货”,肯定会大受欢迎,赚个盆满钵满。

 想到这里,她简直斗志满满,立时点头道:“大嫂,我准备跟先前送我驱虫神药跟防狼药水的番僧游医合作做买卖,卖些番邦那边特有的稀罕物什。

 大嫂若果真想参股的话,这一二千两银子我给你算三成干股可好?咱们每年年底会一次账,按股分成。”

 既然打着跟番僧游医合伙的买卖,自己四股,大嫂跟番僧游医分别占三股,也算说得过去。

 话到这里,她从袖子里掏出瓶防狼喷雾来,放到姜椿手里,笑道:“这是先前承诺要送给大嫂防身的防狼药水,今儿总算在行李里寻到了。”

 姜椿接过这瓶被称为“防狼药水”的防狼喷雾,装进自己腰间的荷包里,笑嘻嘻道:“多谢二弟妹。”

 顿了顿后,她又道:“三成干股太多了,二成就行,毕竟我只负责参股,具体经营得由二弟妹你全权负责。”

 钟文谨虽然认识大嫂的时间比较短,但大嫂这个人简单而又通透,不搞那些弯弯绕绕。

 既然大嫂自己说要二成干股,那就是真心这么认为,而不是虚伪的客套。

 钟文谨抿了抿唇,片刻后,笑道:“那就两成吧,我听大嫂的。”

 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也没瞒着宋时音跟宋时玥。

 只不过姜河跟郑鲲正在杂物房里整理从大柳树村带来的那些破烂,并未听见这番话。

 姜椿甚至还趁机向宋时音讨债:“音姐儿,你得闲就催催你母亲,让她尽快还债,不然可是要耽误我给你二嫂入股的,也就是耽误你二嫂酷酷挣钱。”

 宋时音:“……”

 她撇撇嘴,哼唧道:“你又是杀猪卖肉又是扛麻袋包的,好容易才攒下这么多钱,不好生藏着,竟要参股二嫂的买卖……

 不是我瞧不起二嫂,只是做买卖向来有赚有赔,万一二嫂运道差,把钱全赔光了,到时看你怎么哭!”

 钟文谨才要张口解释,自己这买卖一本万利,是绝对不可能赔的,就被姜椿摆手制止了。

 姜椿笑道:“二弟妹你放手去做便是了,我相信你的本事。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当真将我的钱全赔光了,也没甚打紧的,大不了我跟母亲借一笔钱给你,你东山再起呗。”

 “大嫂,你这般信任我……”钟文谨感动得快哭了。

 大嫂不但将自己全部的银钱压在自己身上,甚至还想去抠婆母的钱给自己。

 毫不夸张地说,这简直比前世的亲妈对自己还好要。

 姜椿面上大义凛然,心里却在窃喜。

 二弟妹那跨界倒爷的买卖,可以说是一本万利,如何都不可能亏的。

 自己要不是仗着她妯娌的身份,前几日又疯狂在她跟前刷好感度,只怕还搭不上她这趟顺风车呢。

 这下子好了,自己将手里的全部银钱都投给她,然后就擎等着收钱了。

 一想到钟文谨将来那十几间铺子,其中有二成将会是自己的,她就激动得想要跳起来。

 太过兴奋的结果就是她让人去廖记酒楼叫了两桌席面,女眷一桌,姜河郑鲲一桌。

 还让人买了一支百头响的鞭炮点了。

 在噼里啪啦的鞭啪声响中,她借故出门一趟,再进来时手里抱着两只酒坛子。

 两坛酒都是打卡签到得来的,其中一坛子金华酒给姜河跟郑鲲喝;另一坛子桂花酒给女眷喝。

 这是钟文谨头一回喝古代酒,一口桂花酒下去,她当即扭头,“噗”地一声吐出来。

 她边咳边无语道:“这酒怎么这么难喝?这是酒吗?这分明是陈醋里头掺白酒!”

 姜椿笑得那叫一个前仰后合。

 自己淋过雨,也要撕烂别人的雨伞。

 看到钟文谨这模样,她便想起了自己当初头一回喝酒时的场景,也是一样的怀疑人生。

 幸灾乐祸之余,还不忘提点钟文谨:“大周的酿酒技术不行,酿出来的酒又酸又辣,跟陈醋兑白酒没甚两样,可惜我不懂酿酒,不然高低得改进一下,省得吃酒跟上刑没两样。”

 钟文谨闻言眼珠子转了转。

 不过面上却没吭声。

 她们在姜家吃了顿丰盛的暖锅宴,饭后又在姜河给姜椿预留的屋子里歇了个午觉,半下午时才准备打道回府。

 几人站在门口等车夫去牵马,正好瞧见西边的邻居家进进出出的,似乎正在搬家。

 姜椿随意往门楼上一瞅,顿时脸色就是一变。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西边这户邻居门楼上原本挂着的是“穆宅”两字,这会子却换成了“范宅”两字。

 范宅?

 范屠户家?

 还真是“巧”得很呢!

 程家动作还真够快的,她家宅子才买没多久,范屠户就搬过来,跟她家做邻居了。

 这又是原著里头没有的事情。

 毕竟原主没有签到系统,跟宋时桉关系又很僵,自然弄不来两千多两银子给姜河买宅子。

 姜河一直借住在宋家,直到宋时桉拿了一间铺子给姜椿开肉铺,姜河这才从宋家搬去了铺子里住。

 程家想让这范屠夫跟姜椿有接触,只能给他在西市姜家肉铺旁边盘了间铺子。

 许是这辈子自己跟宋时桉夫妻恩爱,不像原著里头那般关系冷淡,程家生怕动作太慢,自己生下个儿子来,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才立时买下姜宅隔壁的宅子,让范屠夫搬过来。

 叫姜椿说,他们这是想太多。

 当初姜河招宋时桉当上门女婿时,可跟他说清楚了,姜椿头一胎无论男女都要姓姜,由这个孩子来继承姜家香火。

 姜椿二胎所出的子嗣,则可以随宋时桉姓宋。

 当然,前提是姜椿愿意生二胎。

 姜椿撇撇嘴。

 她没在这些进出的人里头瞧见个“国字脸,浓眉大眼,身材健硕强壮,皮肤麦色”的年轻男子,显然范屠夫本人并不在这里。

 在这里也不打紧。

 原主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子,姜椿却不喜欢。

 甚至还有点讨厌。

 她喜欢的是宋时桉这种凤眼薄唇,眉目清冷,皮肤白皙,身材苍松翠竹般修长,浑身充满书卷气的男子。

 想要勾得她红杏出墙,起码得比宋时桉好看十倍以上才成。

 毕竟宋时桉除了以上优点,潜在硬件也相当优越,还很照顾自己的感受,愿意花心思去钻研不同的姿势。

 所以呀,即便有个比他好看十倍的男子站在自己面前,姜椿都未必会动摇。

 更何况是范屠夫这种黑皮肌肉莽夫?

 姜椿不屑地冷哼一声,伸手将钟文谨几人扶上马车,然后自己利落地爬上去。

 今儿他人不在这里,自己先不跟他计较。

 要是回头他还跟原著里头似的,想跟自己玩日久生情的把戏,自己就好好收拾他一顿。

 叫他知道知道自己巡海夜叉的名声不是白叫的!

 敢勾搭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

 宋时音见自己大嫂不时掀开车窗帘子朝外打量,忍不住问道:“大嫂你看什么呢?”

 姜椿放下窗帘,哼笑一声:“看见了一坨脏东西。”

 钟文谨不明就里,就事论事道:“绕开走,只当没瞧见便罢了。”

 古代大街上牛马与人同行,虽然也有专人负责清扫街道,但卫生状况还是没法跟现代相比。

 姜椿心想,我倒是想绕开,可惜这坨粑粑非要黏上我不可。

 面上却笑道:“是这么个理,我只当没瞧见便是了,横竖它很快就会被人一铲子铲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