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厉害!”薛云瞪大眼睛道。
“这是真的,白家的走马,几年才会出一批,大多数都是被勋贵买去,就是因为它们平稳。”独孤金凤说道。
在薛云眼前的,是一匹黑马,额头有一团菱形的白毛,尾巴也是白色的,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追风。
追风的体型比送出去的汗血马要小一点,不过这也正常,因为它才两岁,还没有成年。
薛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匹小马,它虽然没有淡金色毛发那么绚烂,但是黑得发亮,肌肉也很匀称,形体给人一种优雅又充满力量的感觉。
薛云刚想接近,追风就戒备的看着他,脚下蹄子不安的划拉了两下。
“郡马,还请从侧面接近它。”马夫安抚着追风说道。
薛云点点头,抓起一把豆芽,慢慢靠过去,喂到追风嘴边。
追风打了个响啼,侧头看了一眼,随后嗅了嗅,大口的吃了起来。
薛云接触的战马不少,虽然不是专业驯马的,也知道如何与战马接触,他笑着伸手顺了顺马脖子。
和陌生战马接触,你得先让它熟悉你的气味,只要不是野马,其实很容易的,尤其是给它多喂食几次。
冬天能吃到豆芽,追风显然很高兴,当薛云喂到第三次的时候,它已经伸过脑袋靠了靠薛云的手臂。
“呵呵!”薛云高兴的笑了,顺手在马脸抚过。
战马这种动物,其实最适合看侧面,你要正对着看,其实大多数都有些丑,或者有些逗。
追风没有这个缺点,因为它的眼睛很有灵性,就是那种对视一眼,就觉得很聪明,像是有话对你说的那种,那一团白毛又给它增添了一股英俊的气质。
“果然黑白色的动物,都很惹人喜爱。”薛云心里暗自想道。
“郡马,追风才两岁,最好等半年后才试着骑上快跑,平时让它自由奔跑就行了。”马夫讲解道。
“嗯。”薛云点点头,示意明白。
战马两岁的时候,开始和主人培养感情,增加默契,这才是最好的方式,薛云在一本书上见过,这会他也明白了,为何白月送的是幼马,心里不由感叹,白家真不错,值得交往。
那豆芽引诱追风在院子里和自己漫步,薛云也明白了,为何叫做走马,原来就是顺拐,就像人走路的时候,同手同脚一样,顺拐马居然一侧的两条腿同步。
如果只盯着马腿,会觉得有点别扭,但是看整体,又有一种美感,仿佛是在优雅的小跑。
如果说其它战马是猛冲的张飞,顺拐战马就是优雅的赵云,任谁都难以不喜欢它。
两岁的马匹并不是不能骑,只是最好不要骑太久,溜达一下,让它每天跑一跑,保持锻炼,避免养成了废物,白家这个马夫,其实应该说是驯马师,留下来就是要照顾追风到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