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部落叫做苏族、也是所有印第安族群中的领导者。
他们不仅战斗力一流、并且战术也是一流,经常性的抓住机会给予我们致命一击。
最初他们敢和我们正面较量、后来他们只敢欺负铁路工人、再也不敢挑战我们。
最近他们是有些疯狂、可能已经穷途末路了,导致他们会做一些胆大妄为的事情。”加雷斯详细说道。
“他们使用的是弓弩吗?”朱文聪很好奇,自己好像没听说过印第安人使用火枪。
“嗯!严格来说他们会使用火枪,但那是极个别的头目会使用、大部分人是使用弓弩。
在这里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射箭水平很高,有时候会把我们打得很狼狈。”加雷斯很痛苦。
朱文聪感觉像是东方的匈奴,他们射箭是为了生存、不会射箭就没有食物来源。
美利坚人纯粹是一份职业,正面对射的话、也只能够依靠枪械的优势。
“为什么他们战斗力那么强?”苏妍婍不理解。
“他们明显是骑射一绝!这种一马平川的地区,骑兵是无敌的存在。
既可进攻又可以逃跑,想要追赶他们、又要担心有没有埋伏。”长孙洪元直说着。
“这位先生说得太对了!我们可以消灭他们,但是他们极其的顽强!
苏族之所以是最强大的种族,乃是他们掌握着所有的马、他们的骑兵很厉害。
为了对付他们的突袭,我们一直是准备了一门大炮、只要炮响他们必定撤走。
可他们却死死的盯着我们,一直等着我们露出破绽。”加雷斯紧握着拳头。
朱文聪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美军打不过,感情和东方一个情况、骑兵依旧是这个时代的主力。
只有等到机关枪的诞生,骑兵才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当下还是可以欺负一下美军。
“前面便是一个交易据点,那里有着许多的印第安人、请放心他们并没有危险。
之前我说过最初的他们给法兰西人提供皮毛,现在提供的货物更多了。
不得不说他们是合格的猎人与探险家,他们总能给我们找到比较稀缺的东西。
不过他们要价比较贵,这个时候就需要展现拳头、他们才会低价卖给我们。”惠勒讲解着。
“为什么不直接抢呢?”苏妍婍用汉语问着朱文聪,感觉美利坚人挺虚伪的。
“答案非常简单,没有土地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总不能把所有印第安人逼上绝路。
美利坚人也是要脸面的,能交易就交易、不能交易也可以明抢、就看谁命硬。
毕竟三步之内刀快!反正抱成一团的印第安人威胁最大,单个家庭的印第安人没有威胁。
尤其是混血儿!美利坚人没少祸害印第安妹子,所以就有了一大批不伦不类的群体。”朱文聪指着前方的据点。
皮肤黝黑的就是纯种印第安人,皮肤比较白的人就是混血种、他们会英语交流。
苏妍婍看得很是震惊,心想这就是文化融合吗?不过混血种的地位似乎是最低的!
白人瞧不上、印第安人也瞧不上,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