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觉得陆瑾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说他懂爱情吧,他这个人又不知道怎么哄女生,也不知道跟女生在一起该做什么,更不懂得讨女生欢心,说他不懂爱情吧,他把男女之间的界限弄得特别清楚,该如何避嫌他比任何人都明白。
秦中离开以后,陆瑾伸手将林晚抱在怀里。
“不要那么善良。”陆瑾将头埋进她的颈窝里。
林晚吐吐舌头,“虽然你的后妈可能对你有意思,但是人家又没有明说。”
“等她有动作就晚了。”
“啊?”
“你要吃亏的。”陆瑾揉揉她的发顶。
“哦。”
陆瑾看着她傻傻的样子,忍不住感叹,“你啊,怎么教了你这么久,还是学不会?”
林晚囧,“我是不是一个笨学生?”
“你笨没关系,有我。”
以前,陆瑾教她坚强,教她本领,教她人情世故,主要是因为,他那个时候,没有奢望跟她在一起,也从类没想过,她有一天会喜欢上他。
可现在,他们相互喜欢。
既然相互喜欢,那么,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他都会一直陪在她身边,所以,她不用变得很聪明,也不会学会那么多东西。
林晚抱着陆瑾的脖颈,感受着他身上清冽的味道,突然间,林晚想起了一件事。
“啊,对了,”林晚看着他,“我突然有个问题要问你。”
“你问。”陆瑾宠溺地看着她,语气温柔。
“你是陆瑾的时候,身上是没有味道的,顶多也是沐浴露的味道,但是当你是先生的时候,身上很香,你是这么做到的?”
这个问题,陆瑾苦笑了一下。
“我怕身体的味道会出卖我,所以,我喷了香水,每次要切换身份的时候,都要事先洗一个澡,沐浴露要用两遍,这样才能洗掉身上的香水味。”
所以,身份的切换,不是简单的摘下眼镜和口罩就可以的。
“你那个香水我挺喜欢闻的,”林晚看着他,“以后也用吧?”
“好。”
林晚喜欢什么,他就做什么。
他没什么大本事,但,要努力做一个林晚喜欢的人。
“饿了么?”陆瑾看着她。
林晚点点头。
“来,吃饭。”
陆瑾起床一向很早,给她做早餐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因为林晚腿上还有伤,所以陆瑾全程扶着她,而林晚低头就看到了陆瑾衣袖上的袖扣。
自从林晚送给他这对袖扣之后,他就每天带着,只要穿衬衣,一定要带她送的袖扣,不管是穿白衬衣还是黑衬衣,也不管跟自己的衣服搭不搭,总之,他每天都要戴着。
林晚转头看着陆瑾,看着他那张干净又好看的脸,不自觉地停住了身体。
“怎么了?”陆瑾问,“伤口疼?”
林晚随即抱住他,然后不客气地吻上了他的唇。
陆瑾他……是真的很喜欢她吧?
这几天,林晚越来越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论容貌,她也不算特别出众,论人品,也是一般吧,她也不算名门,才华也就那样,她何德何能啊,让首富爱她爱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