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号的晚上,那就是一场全国的大联欢,零八年奥运会终于落户京城,虽然是落户京城,但对于全国人民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鼓舞,人们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庆祝这一伟大的胜利。
第二天一大早,郑桐打着哈欠来上班,江华笑着问道:“怎么着?昨天晚上没睡好啊?”
“睡好?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郑桐眼珠子瞪圆的说道:“昨天晚上那场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气氛都烘托到这儿了,你还有心情睡觉吗?”
“每临大事需静气,这是谁告诉我的?”江华反问起来:“好像是一个研究古文化的姓郑的小子说的吧,不过就是一个区区的奥运会。你怎么能激动成这个样子,跟没见过世面的人一样,呸,土鳖。”
“古人的这些话都是劝告君王的。如果真要临到自己的头顶上,碰上这么大的喜事儿,他要不激动,那这人脑子绝对缺根弦。”
“你也跟着队伍上街游行庆祝去啦。”
郑桐摇摇头:“虽然激动,但我也没那个兴致,老胳膊老腿的,几万人中间一站,一不小心摔倒了,我这身子骨可承受不了,要是不小心再被人踩上两脚,我就真的加驾鹤西游了。”
“告诉你一个快速致富的方法。”
郑桐笑着说:“就咱这身家,现在还需要快速致富吗,已经秒杀了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上的人了。”
“真这么清高,还真有人嫌自己的钱多。”江华开着玩笑:“你是准备做当代的颜回吗?”
“比不了颜回。但我也不想为五斗米而折腰啊。”郑桐骄傲的说:“还记得陋室铭吗?那是我们读书人的风骨。”
“哎哟喂。我还真是小瞧你了,您家可不是陋室啊,虽然不是什么深宅大院,但这几年陆陆续续的装修也让你搞得雕梁画栋,小是小了一点,但比古代王府也不差呀。”
“那只是表象。”郑桐嘴犟的说道:“你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如此武断的就下结论说我这个人堕落了,你看看我一身的风骨啊。”
江华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打量了郑桐两趟,从小到大,郑桐一直就是那种皮包骨头的体型,小时候生活条件差。没吃东西,没什么营养也情有可原。现在这家伙不说山珍海味,那也是每天大鱼大肉,结果还是这样的体型。
江华摇摇头:“郑爷,恕我眼拙,没看出你一身风骨,倒是看见您一身排骨了。”
郑桐指着江华,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你这人,只能说你有自知之明,确实眼拙,只能看到表象,所谓的风骨,就是我一生精神的体现,简而言之,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说的真特么好。”江华笑着说:“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当年在西北的时候,你要拿我的裤子跟人家换狗吃,这也是你一生贫贱不能移的风骨体现。”
“那我的裤子不是跟人家换了鸡了吗?你裤子又多。”郑桐讪笑着说:“这事说到底也怪你自己,你有肉票儿,有钱,可你不买肉,你说我的身体再不多吃点肉,白店村那么重的农活,我扛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