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去镇上

 这一回,醒的却是庄宁。 

 程氏心里烦乱,还没睡下呢,见着他这般,便有些担忧。 

 “相公这是怎么了?也是魇着了?” 

 庄宁惊疑:“我刚刚做了一个梦。” 

 “今天也真是,梦见什么了?可要喝些水?” 

 庄宁摇头:“不必,只是……” 

 他视线转向另一边,见女儿庄思思闭着眼睛,睫毛却在颤动,就知女儿并没有睡着。 

 “我会把玉佩要回来给思思的。” 

 程氏微惊,随后狂喜。 

 “相公,你真的愿意?可你刚刚不是说……” 

 “大不了我多抄些书,总不能委屈了思思。” 

 见女儿睫毛煽动,他轻笑一声:“好了,思思,别装睡了,爹会把玉佩给你拿回来的。” 

 庄思思睁眼:“爹,你说真的?” 

 “自然。” 

 “不许骗我。” 

 “不会。”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短短时间爹爹转变了态度,但庄思思仍旧很是高兴。 

 “谢谢爹爹,爹爹最好了。” 

 “傻瓜,你是我女儿,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程氏也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小脸:“好了,你爹都答应了,可不许偷偷生你爹的气了。” 

 “我才没有呢。” 

 一家人笑做一团,好一会才各自睡下。 

 只是这一晚,庄宁怎么也睡不着了。 

 他没和妻女说的是,就在刚刚,他做了一个梦,一个极好的梦。 

 他梦见女儿思思长大后的样子了。 

 女儿那时约摸二十出头,身穿一身庄重的服饰,陪伴在叶鹤安身侧,身后奴仆成群,金银满屋,好不快意。 

 而女儿身上的衣服,他在书里见到过,那是朝中正一品诰命夫人的命服。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女儿日后至少是一品诰命夫人,给她挣诰命的人毋庸置疑,是叶鹤安。 

 这也能理解,叶鹤安是他老师的孙子,天资聪颖,年龄和女儿相仿,两个孩子最喜一处玩儿,师父和他都有过,未来将两个孩子凑一对的想法。 

 想到将来的这些,他无比激动。 

 他的女儿年纪那般小就是一品诰命了,那想来他的前程亦是不会差,这不就是他多年苦读所求的金榜题名,施展抱负吗? 

 至于他为什么答应女儿,去肖芙娘那要回玉佩,很简单,梦里,女儿便是穿上了那身诰命服,脖子上也戴着那枚玉佩。 

 庄宁相信,他所做的那个梦,就是未来给他的预示。 

 而女儿思思,也的确从一开始就不同于常人,自打女儿出生后他就发现了,女儿是有福运之人。 

 比如,爹娘明明不喜孙女,却对思思非常宠爱,就连大哥大嫂这隔了房的伯父伯母,对思思都视如己出。 

 再比如,不管思思走到哪,都有好事发生,不是这个邻居给的糖,就是那边脚滑摔跤碰到了小兔子…… 

 他的女儿天生福运,未来会是一品诰命,那他又岂会是凡人? 

 越想,庄宁越是睡不着…… 

 翌日清晨,天边刚能看见鱼肚白的时候,肖芙娘醒了。 

 她学医的,作息一向保持良好。 

 在院子里先练了会八段锦,洗漱好后才转身进了厨房,今天要去镇上,她得早点把早饭弄了。 

 看了眼为数不多的粮食,肖芙娘没怎么犹豫,直接拿小半袋小米粥下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