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管委会必须出资一个亿作为项目的开发保证金,这笔钱划拨到他公司的账目上,剩下的十多亿投资款他才敢往项目上投。”
他还说,“之所以提出这个合作条件没别的目的,就是因为这里的治安太差,不希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发生类似事件。”
起初孙小文听石健汇报说,“胡老板总算答应重新合作”还很高兴,听完胡老板提出的条件又觉的头疼。
一个亿的资金?
洪湖水上乐园管委会成立时间不到半年,就算账面上所有钱加一块也凑不出一个亿的资金来。
想想副主任石健能把决定撤资的胡老板劝回来实属不易,再加上整个工程需要十多个亿的资金,胡老板提出一个亿的保证金似乎并不算多。
孙小文当即把这一情况向分公司经理张富贵汇报,向他提出,“希望分公司领导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促成管委会和胡老板的合作成功。”
张富贵听完孙小文的汇报也很闹心。
从本心来说,他肯定希望胡老板尽快投入资金把洪湖水上乐园项目做起来。
但是胡老板提出要一个亿的资金打到他公司账户上充当项目的建设保证金,这要求又让人很为难。
分公司倒是能拿得出一个亿的资金来,但张富贵却不能把这笔钱拨付给孙小文。
你想啊。
如果底下十多个子公司全都提出跟孙小文的洪湖管委会一模一样的要求,分公司账目上那点老本岂不是瞬间被瓜分干净?
于是张富贵回复孙小文一句话:“这件事你自己想办法,分公司不可能出一分钱。”
孙小文那脑袋瓜子能想出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