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们瞪大了眼球。惊恐莫名的退后,远离长街,比起已经沦落为强盗和劫匪的食人魔,巨魔千年帝国的名声,至今还在各大酒馆中流传。
巨魔猎兵。可以说这块大6上最厉害的枪兵,没有之一,它们可以使用标枪,射中五千码外,快移动的一枚硬币。
历史上最出名的一场战役,便是三千巨魔皇家猎兵,六轮快投射,硬生生的射杀了北方联军的十万年骑兵,让他们从冲锋到团灭,只经过了四十八秒。
这些巨魔。可以说是最棒的山地兵种,哪怕是九大帝国的王牌师团,都不想在丛林中遇到他们。
“你们快看,这家伙不会是一位王子吧?”
大鼻子指着苏亚雷斯胸前的徽章,尖叫了一声,同窗们看向了史洛特,一帮人中,数他涉猎最广。
“是的,那是巨魔皇室的徽记。”
史洛特特别想见一下唐顿,能让高傲的巨魔效忠。这得是多么巨大的人格魅力?
“一、二、准备投掷!”
苏亚喊出口号。
唰!
猎兵们从背着的枪囊中,整齐划一的取出了一柄一米半长的标枪,数百人的动作,完美的犹如一人。
“他们要干什么?”
“炫技吧?”
“要是失误了。那可就丢大脸了。”
市民们倒是不觉得他们胆敢攻击,可是下一瞬,就傻眼了。
在扬起手臂虚掷三次后,随着一声攻击,巨魔们掷出标枪,它们像一片乌云。跃过了己方方阵的天空,接着坠向了列支敦士的方阵。
一种鹰唳的尖啸立刻响起,撕裂耳膜,这是巨魔一族特制的标枪,也是它们的标志。
鹰唳一响,便代表猎兵开始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