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放着一张躺椅,胡桃的地精宠物躺在上面,享受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舒爽的眯起了眼睛。
最近几天,阿巴贡过的相当惬意,不再街头露宿,不再朝不保夕,甚至晚餐后不用再挨打,让它觉得国王的日常生活,也不过如此。
“要是有一杯美酒就更好了。”阿巴贡咂了咂嘴,端起放在旁边盛满了白开水的杯子,抿了一口。
骨子里,阿巴贡崇尚贵族范儿,人生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领主,可以每天混吃等死,可惜事与愿违。
在遇到胡桃之前,它是一个拎着生锈柴刀连落单的旅行商人都打不过的苦逼盗匪,之后,成了宠物,好吧,这其实阿巴贡聊以自慰的借口,它的身份,就是胡桃的奴隶,生存状况的好恶,完全取决与小主人是否开心。
虽然被吊起来打已经是家常便饭,但是阿巴贡从来没有想过逃跑,以它连魔能者都不是的实力,在盗匪界根本生活不下去,穷的都只能啃草根、吃树皮,还不如跟着胡桃呢。
虽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但小胡桃内心很善良,只要有她一口吃的,就不会饿死阿巴贡。
“出去巡逻吧,还能敲诈一些铜板。”阿巴贡睡不着,坐了起来,然后决定打着唐顿的名声,去骗钱。
不得不说,胡桃认识的那个少年很厉害,尽管只是一个平民,但是在匕首矿山有着很高的地位,几乎所有的矿工都怕他。还有不少人巴结他,单是偷偷送钱的家伙,这几天阿巴贡就见过不下五百人。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爬上来的?”阿巴贡感慨了一句,走进了楼道,然后挺胸抬头,把下巴高高的昂起。
地精在人类眼中就是一个侮辱人的词汇,它们的地位,完全和蛆虫是一个档次。不过当看到一个地精走在宿舍楼中时,矿工们并没有怒骂和投以白眼,没办法,谁让它是唐顿的奴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