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有笔记本电脑的,当场就打开了,然后打开星空之城网站找到了那首歌,并且还把网站加入了收藏夹。
“音音,这是哪个歌手?以前没听说过耶!”旁边一个妹纸道。
“现在你不是听说了吗?以后这个名字会家喻户晓的。”江辰笑对那妹纸道。
林妙音从台上走了下来,就在这时候又有几个人进了餐厅,几个人发型各异,都背着吉他、贝斯等乐器,一看就是玩乐队的。
“音音!”
那几个人还认识林妙音,看到她立刻跟她打招呼。
林妙音就是在这个圈子里混的,认识这些人自然再正常不过了。
事实上他们不仅认识,还是关系挺好的朋友,那首新娘就是用人家的录音棚录制的。
“阿峰、阿信、老三,这么巧啊?”
这几个人都是林妙音在音乐学院的同学,毕业后他们几个人一起组建了乐队,本来想让林妙音也加盟的,只是林妙音觉得乐队不适合她,所以走了另外的道路。
他们组建的这个叫“狂徒乐队”,在合州大学圈子里非常有名气,他们也可以说是炙手可热的校园明星。
不但搞乐队,还有自己的录音棚,写歌录歌搞原创,不亦乐乎。
总之几个富二代,有家底子供他们折腾,还名其名曰追逐梦想。
“忙啥呢在这儿?”
为首那个叫阿峰的对林妙音问道。
“和我小弟一起吃个饭,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江辰,就是新娘那首歌的原作者。”
“江辰,这几位是校园乐队狂徒乐队的成员:乐队主唱阿峰、吉他手阿信、贝斯手老三。”
那个阿峰瞥向江辰,上下扫视,只一个眼神儿,江辰完全能看得懂。
本来玩音乐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一种文艺青年的桀骜,有种恃才傲物的清高,何况几个富二代,还是小有名气的校园明星。
“哦?你就是那个江辰?会写歌的那位?”阿峰对江辰道。
看样子林妙音不仅在他们面前提过江辰,还没少夸赞过江辰的才华,在他们的面前毫不掩饰对江辰的欣赏。
问题是江辰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个阿峰肯定对林妙音有意思,他是不是在追求林妙音都说不定。
这样的话,如果江辰被林妙音欣赏,自然会被这个阿峰另眼相看。
更何况这家伙还知道:他江辰不但会写歌,还把写的歌送给了林妙音,让林妙音担任这首歌的演唱者。
阿峰可是以歌手自居的,而对于一个歌手来说,写歌给喜欢的女孩子,这才是最大的浪漫。
只可惜,他大概率是不具备这个能力,要么写不出来,要么写出来的东西不堪入耳。
江辰做到的,是他极度想做却又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初次见到江辰,阿峰就不可避免地感觉到自己脸上有些挂不住。
这不,江辰觉得阿峰看自己这眼神,跟赵旭看自己的眼神也没什么区别。
江辰撇了撇嘴:看样子自己一不小心,又被人当成情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