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几乎是在一团和气里,仅仅花费了一两天的谈判时间,双方就签订完成了大部分的合作条款,可谓成果巨大。
具体说来,双方首先约定共同出资二百万元,组建易拉得领带公司。
由于皮尔卡顿占据专利优势,宁卫民要求出资八十万,占据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而金利来也对此表示认可,答应出资一百二十万,占有四成的股份。
然后双方都达成一致,易拉得领带会以新品牌的独立专柜形式进入京城、沪海、花城、深圳的大商场里进行售卖。
同时还确定了金利来专门负责高端易拉得领带生产,皮尔卡顿用京城的生产渠道负责低端领带生产的分工。
以及未来共同打击假货,跟各级政府沟通,维护共同权益的约定。
另外,鉴于皮尔卡顿此时在内地的名气实在是太大,双方在专营店的经营成本和铺货渠道上的互惠互利又太大。
曾宪梓为了换取在内地彼此的广告上标注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的权力。
甚至自己破了不替别的企业生产贴牌货的规矩。
答应为皮尔卡顿生产几款高端领带和皮具,而且承诺不会外流,只在皮尔卡顿的专营店里进行销售。
可以说,这已经完全实现了宁卫民心中的谈判预期了。
更别说金利来在广告方面的投入是非常有魄力,很有眼光的。
由于知道皮尔卡顿公司占有《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曾宪梓主动询问起了这件事,讨论起这个黄金广告时段的性价比。
宁卫民甚至还把《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万一年的价钱转卖给了金利来。
这就更得说是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的意外收获了。
至于曾宪梓本人,最后回到港城,反而纠结在了一个难以做出选择问题上——是否要把自己的专柜也摆进皮尔卡顿在内地的专营店?
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肯定能借着皮尔卡顿的名气和渠道,提升金利来的品牌地位,提升销售。
但无疑也会让内地的顾客产生一种误解,多半会认为金利来是覆盖在皮尔卡顿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过对于这一点,宁卫民就爱莫能助了。
这只能由曾宪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断和选择。
总而言之,从宁卫民发出合作信号开始,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皮尔卡顿就和金利来完成了合作协议的谈判。
而且双方还通过谈判增加了互信与情感,为日后的团结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样的效率和成果简直是奇迹。
如果不是双方都是华夏人,都有同样的商业伦理和思维模式,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不用说,宁卫民事后又因此获得了两位大老板的表彰。
这份合作协议的条款对于皮尔卡顿公司有多么合适,所代表的长远利益有多么丰厚,完全是肉眼可以看得见的。
尤其宁卫民能把广告时段切分,且以如此的高价卖出去,在两位老板的眼里简直干的太漂亮了。
说白了,等于收了金利来一年的广告费,就把当初皮尔卡顿在广告时段上的全部投入都回收了,其他的是干赚啊。
合着宁卫民不但让皮尔卡顿公司白落易拉得公司的股份,还一下子就把奖励给他的百万法郎都替皮尔卡顿给赚回来了。
这样能干的下属,哪儿找去?
但如此一来,皮尔卡顿也不免感到有点坐蜡了,怎么奖赏啊?
这不就显得给宁卫民的经济补偿又薄了吗?
最终,还是宋华桂出面替大老板解决了这个问题,亲自去找了宁卫民一趟。
甭废话了!你小子赶紧给我升职吧!
到底是运营部一把手还是二把手其实无所谓,反正工资待遇必须得给你涨上去。
你还别觉得薄待了你,你出国也有补贴。
到时候你去了日本,日本皮尔卡顿公司,会每月给你发二十万日元。
于是宁卫民还能怎样啊?
面对这样的强权,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的低头了。
不过这小子还真没少在背后犯滴咕呢。
哎,资本家忒不讲理啊!咱想低调点都不行!
没辙,谁让咱端人家的碗呢?那就得服人家的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