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士林在京城年轻男女心目中的地位也日益增加,后来就成了一个很有品味的时髦场所的代名词。谷
自然是让几位投资人连同李立赚了不少的钱。
至于菜肴的口味上,尤其是西餐。
却不得不承认,刚开业时的吉士林,这才是最大的短板。
李立毕竟缺乏餐饮经验,对于西方饮食也不够了解。
他每月花八十块大洋雇请的外国主厨其实是个能吹不能干的家伙。
那家伙菜做得特别一般,说毫无特色都可能算作美化了。
所以别看吉士林也像起士林一样,打着英法德俄大菜的招牌,菜单上一应俱全。
可实际上,别说比起与之比邻而立的国强餐厅,南面的和平餐厅都要差不少。
就是比起东华门那家同样刚开张的华宫,也不能算好。
差不多过了将近一个月,李立终于发现了,这外国厨子是个骗子,没什么真能耐。
客人吃了他的菜,都反应寥寥,甚至不乏恶评。
这事儿就跟个在小餐馆炒家常菜的厨师跑到粤菜大酒楼懵事儿差不多。
为此他是相当着急,不能不断然采取了补救措施。
一是想办法挖人,赶紧去寻找高明的厨师。
二是他也跟几位少爷小姐求助,希望几位股东能帮忙想想办法,救救他的急。
这个时候,还就显出两位大家闺秀的能耐了。
由于北平市长本身就喜欢西餐,家里也聘了西厨。
余益华一句话,就把家厨调来借给了李立一个月,为他争取了一个月的缓冲时间,也让他有了底气把外国厨子给开销了。
江家的四小姐呢,因为经常招待朋友,定期组织举行美食品鉴会,她自己本身就是半个美食专家。
别说中餐西餐都会几手,她发明创造的改良西餐,也有好几道都颇受好评,被人念念不忘。
于是就传了吉士林几道做法简单的,用以应急。
一是清汤小包。
所谓小包,是形状类似春卷的东西,比春卷稍短,但要比春卷圆,也厚。
外皮是鸡蛋与面粉做成,馅是牛肉末、鲜蘑和剁碎的煮鸡蛋。
包好后呈短圆柱形,沾上蛋清和面包渣儿,在不太热的油中炸一下,色泽金黄,吃到嘴里,不似春卷那样脆,而是焦香松软,蛋香扑鼻。
馅中有黄油和白胡椒粉,而决不能放酱油。
每份是两只小包,还要配一杯牛肉茶。
牛肉茶是放在双耳小瓷杯中,浓香可口。
二是热狗。
热狗是美国人最简单的快餐,说白了就是面包夹热香肠。
但是四小姐传给吉士林的热狗却极有特色。
它用的面包是自制的,长圆形,两根香肠从中间破开,在烤箱中烤后夹在面包中。
最关键的特色,在于香肠与面包之间,还要加一层酸菜,味道就迥然不同了。
这种酸菜是用圆白菜、洋葱、胡萝卜、柿子椒腌制的,还要切成很细的丝,加少许蕃茄汁略加煸炒。
出锅后要加醋精提味儿,增加其酸度。
用热狗面包夹上烤热的香肠和一层酸菜,比美国热狗在中间抹现成的热狗酱要好吃得多了。
三是脆皮奶油烤菜花。
奶油烤菜花原本也是西餐里的一道常见菜。
无非是菜花焯水,然后奶汁里加盐和糖浸泡,再撒上一层干酪,进烤箱烤就罢了。
但四小姐创造了另一种做法。
先用盐和胡椒打鸡蛋,把菜花浸入鸡蛋中。
然后抖掉多余的东西,蘸上面包慷,确保每个小花都被覆盖,再放进烤箱里去烤制。
直到烤成深金黄色,味道脆脆,然后再腾出端盘蘸酸奶油吃。
不但更可口,制作奶汁的成本也免了。
就这样,吉士林漏出了的破绽,很快就被有效弥补上了。
尤其是四小姐的几道菜,反响惊人得好,是特别受年轻男女喜欢。
吉士林居然就靠着这几道西式简餐获得了不少回头客和簇拥者,越发表现出小布尔乔亚的文艺氛围。
而且李立因为被逼急了这么一次,怕重蹈覆辙,也真是舍得花钱挖人。
此后,他先是从撷英番菜馆挖来了擅长德国菜的冯大厨。
从京城饭店挖来了擅长英法大菜的张大厨。
甚至为了让自家店名“名副其实”,还从津门的起士林挖来了西点名师李大厨。
于是两三年之后,吉士林不但有了铁扒杂拌、清酥鸡面盒、三鲜烤通心粉,这样的镇店名菜。
甚至起士林的李大厨还和四小姐携手共创出一道堪称划时代经典的甜品——奶油栗子粉!
那可不是什么冲着喝的东西。
而是将“公义号”的糖炒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撒上一些白砂糖拌匀。
然后上面浇大量手打搅过的奶油,最后放一颗糖水樱桃做装饰。
奶油一定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
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
一口下去,拿舌头可以抿到栗子粉的颗粒感,还会有奶油滑腻的感觉。
栗子的香味附和着奶油的醇厚,这么立体美味的感觉,真的是绝好的搭配。
这玩意,香甜,滑润,细腻!
不但黑头发黑眼睛的国人爱吃,就连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尝过也会痴迷。
于是由此,吉士林算是真的立住了脚,在京城的西餐馆里算是有一号了。
每年入秋后,为了奶油栗子粉而来的宾客,都是络绎不绝。
这道甜食还见诸报端,引得京城各个西餐馆争先效仿。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奶油栗子粉,最后竟然还回流津门,连起士林的菜单也增添上了这道菜。
这大概应该算是李立头三十年里最辉煌的成就了。
说实话,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吃一顿起士林,会对自己的命运造成这么大的改变。
如果不是后几年不断发生重大的社会变动,真能再给他三十年的时间,让他继续经营他的吉士林的话。
恐怕他还真有和起士林争一争高下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