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大合约(第2页)

    品牌找代言没有拍戏那么复杂。

    品牌方觉得合适就行!

    “我没什么问题。”

    李洛敲了敲手上的文件,看向对面两个人:“不过月底就要进组拍戏,这个拍摄工作能不能尽快安排,最好在一个星期内。”

    这句话的意思,是已经同意下来了。

    “可以。”

    这种事情林月就能一言而决,她点头说道:“我会尽快做出安排。”

    “李先生。”

    丁志忠喝掉杯子里的咖啡,笑着伸出手:“欢迎加入鞍踏这个大家庭,大家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洛一把握住他的手,哈哈笑道:“感谢丁总支持,不过既然我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一口一个李先生,直接叫我李洛就好。”

    商业代言,并不是一次性买卖。

    只要让品牌方满意,大家关系相处得不错。

    这个是可以一续再续的。

    听到是一家人,丁志忠和林月也都开心地笑了起来,毕竟是他们找李洛做品牌代言,又不是李洛赶上门来求合作,当然不会摆什么架子。

    择日不如撞日,三人立马前往鞍踏在京城办公点。

    合同很快签署。

    鞍踏的代言费给得可谓是相当痛快,按照合约条款,七天之内就会有五百万打入自己的账户。

    代言的工作其实并不繁复。

    就忙活几天。

    主要是形象使用的问题。

    所以这个费用一般不会拖得太久,拖得久了别人也不乐意跟你玩。

    签下名字,李洛乐得笑出大白牙。

    太得劲了!

    在丁志忠的带领下,他参观起鞍踏的京城分部。

    这些都是应有之礼。

    张无忌突然到访,在鞍踏公司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不过有大老板跟在一起,那些将李洛认出的员工也不敢做太出格的举动。

    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来到产品墙。

    “李洛。”

    林月介绍一番后,开口询问道:“我看你的体型保持得不错,平时应该有经常运动吧?”

    “当然。”

    李洛会意,他饶有兴趣地指向一双款式比较简单的运动鞋:“偶尔会打打球,不过平时最多的还是跑步,这款鞋有42码的吗?”

    “给我试试看。”

    在这种公司,最不缺的就是鞋。

    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拿着合适尺码的运动鞋过来,兴奋地递给李洛。

    不开玩笑。

    现在倚天屠龙记是真的火。

    随便换几个台,都能看到张无忌在荧幕中大展身手。

    “谢谢。”

    接过鞋,李洛将其换上。

    随意蹦跶几下。

    说句实话,比自己平时穿的Aj脚感差些,设计得也没那么好看,不过在五百万面前,那都不是事!

    抓起换下的皮鞋,在众目睽睽之中。

    他哐当丢进垃圾桶。

    拍了拍双手,李洛笑呵呵地看向丁志忠:“丁总,我今天是过来打劫的,这双鞋穿得那么舒服,我就不还给你了,直接穿走不介意吧?”

    就算现在是西裤跟运动鞋的奇怪搭配。

    他也毫不在乎。

    收割一波好感再说。

    “哈哈哈。”

    后者仰头大笑,用力鼓掌道:“打劫得好,喜欢就尽管穿走,不够我这里还有。”

    这个举动,丁志忠再满意不过。

    尽管知道李洛在作秀,但这个世界可不就是互相捧场的嘛。

    在大老板带动下。

    现场一时间掌声雷动。

    李洛这个动作给足鞍踏面子,他们自然也要礼尚往来。

    林月笑眯眯地鼓起手掌,她的本意是让对方试穿一下,再说几句好话,没想到竟然这么捧场,这么卖力营业的代言人可不多见。

    一片掌声中,李洛干脆招呼起众人合影。

    在鞍踏的红黑色Logo底下,各种合影拍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只要钱到位,李洛办起事情绝不含糊。

    足足参观了半个小时,他心满意足地离开鞍踏京城分部,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带走价值五百万的代言合同以及赠送的大量产品。

    各种款式的鞋子,往车里堆上二十多盒。

    还有运动服饰以及卫衣,将后备箱剩下的空间几乎塞满。

    他可不是占便宜。

    完全就是林月安排工作人员硬搬下来的

    合同中的约束条例是不能同时代言同品类产品,但他们管不了演员、歌手们平时穿什么,林月是巴不得李洛多拿点,最好天天穿上。

    对他们而言,那是活生生的移动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