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犬弗兰克 作品

384.从林间空地之王到沼泽领主(第2页)

                                         
且已经娴熟掌握了使用这节杖的方式并且对于亡灵生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亡灵生物虽然都已经死去,但它们在被从冥府的死亡拥抱中拉回人间时也被赋予了一定的“自由意志”,想要奴役亡灵生物就必须对抗这种“亡者意志”。

    这对于初学者来说很困难,像是狗蛋这样转职不到一天的新手更是想都不要想。

    但现在有了霍格的帮助,狗蛋非常顺利的完成了奴役,不过这个过程也把狗蛋身体里可怜巴巴的灵能抽取一空,让他只能坐在地上一边喘气休息,一边感受着奇特的亡者契约带来的变化。

    自己的意志似乎延伸出去了一部分,以一种“绑定”的方式被约束在骷髅骑兵身上,自己可以对它下达一些模糊的指令。

    这种指令方式会随着他对背棺人职业的理解和灵能操纵的提升而逐渐精细化。

    根据自己转职时从翠丝夫人那里听说的故事,据说月亮圣城里的亡者大师们甚至可以指挥自己麾下的僵尸新娘们为客人跳一曲不亚于优雅舞者的,具备沙漠风情的肚皮舞蹈。

    不过那个传说中的境界对于狗蛋来说显然还有点远。

    “那把节杖!”

    作为鲜血拷问师的车车敏锐的注意到了霍格腰间的命令节杖,他试探性的问到:

    “可以卖吗?”

    “你真有眼光,贪婪的勇士。”

    霍格并没有因为勇士觊觎它的宝贝就生气,相反,这狡猾的豺狼人一边骑上自己的座狼,一边用神神秘秘的声音顺势画饼说:

    “我很愿意将它赠送给你,只是现在还不行,我手里只有这一把节杖我还得用它拱卫我的氏族。

    但以后就说不定了,或许未来我会将这种强大的法器作为礼物馈赠给那些血爪氏族的朋友。

    是的

    只要我们能成为好朋友!

    我们宝库里存在的一切东西,我所拥有的一切东西都可以交给你们。

    然而现在,我得先离开了,请让你们的朋友管理好自己的骷髅骑兵,别让它在我的兽穴里横冲直撞。

    另外,我的猎手告诉我,林地和安德曼丘陵接壤的那一部分地区最近有狼毒氏族的吸血鬼出没。

    你们为什么不以墨菲大人的名义,赐予那些敌人以永恒的死亡.哦,那个优美的词叫‘永寂’,对于豺狼人的舌头来说真是拗口。”

    说完,霍格驾驭着威风的座狼在纳什和几名精锐猎手与蛮兵的拱卫下快速消失在了大兽穴中。

    被留在这里的车车和好鸽鸽大眼瞪小眼,车车吐槽道:

    “我被墨菲大人狠狠画饼也就算了,这怎么连豺狼人都可以给我画饼了?这游戏里的npC一个个的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但你不得不承认,霍格这个饼虽然直白欠缺深度,但它画得很好。”

    好鸽鸽眯起眼睛说:

    “那个命令节杖!那玩意绝对能有效增强我们这些灵能师的破坏力,如果霍格这个豺狼人盗贼都能使用它,那么我们一样能用而且能用的更好。

    如果未来霍格的氏族真的能出售这种东西的话,那么这里不就只是猎手们必刷的声望了,灵能师们也蜂拥而至的。

    话说,喵喵鲨最近不是一直在刷血爪氏族的声望好学习驯养鬣狗的秘术吗?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点支援,让他成为第一个把血爪氏族刷到崇拜的小玩家,这样一来,我们就能优先享受这一波版本红利了。”

    “好主意啊!走,找喵喵鲨去。”

    ——

    “这边走!酋长,从这边能更快的到达你要去的地方。”

    霍格一行人很快-->>
                                         
走只有豺狼人才知道的小路进入了污秽沼泽。

    这片对于普通人来说恶臭难忍的泥沼之地对于豺狼人们却显得非常舒适,连它们胯下的土狼和座狼都在烂泥四溅中感觉到了某种“快乐”而开始肆意撒欢起来。

    作为狩猎队长的纳什在前方引路,过去一段时间里,它曾数次带着氏族猎手深入沼泽地带,它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不过纳什知道霍格今天要去干什么,因此在行进了一个小时之后休息的间隙,纳什凑过去摇着尾巴小声问道:

    “酋长,你真的要冒险和那些危险的瘟毒术士接触吗?它们会不会杀了我们?肯波特那个大蠢货对我们可算不上友好。

    它把我们叫‘残废贱种’。

    我估计从黑暗山脉来的豺狼人都是这种傲慢的态度。”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纳什。”

    霍格一边吃着风干的鹿肉,一边瞥了一眼自己挂在手腕上的运算宝珠,上面有个明晃晃的任务直接来自于墨菲大人。

    那是他无法拒绝的命令。

    “我最开始觉得我们的氏族能安稳的留在走私者林地就足以让我满足,然而,纳什,在我意识到墨菲大人与他的勇士们准备进军沼泽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或许血爪氏族的未来并不只有躲在林地这一条路。”

    霍格很喜欢和纳什讨论这些问题。

    不只是因为纳什与它有类似的出身,更因为纳什足够聪明,可以理解霍格的想法。

    血爪酋长看着眼前被低矮的大树交织的藤蔓隔断视野的烂泥沼泽,它低声说:

    “这片沼泽,纳什,我们或许可以拥有它!我们可以在这隐秘的沼泽中建立一个属于血爪豺狼人的‘王国’。

    这里更隐秘更富饶。

    人类对这里避之不及但我们却能生活在其中,这简直是天赐之地。

    走私者林地能容纳的族人太少了,只有拿下污秽沼泽,只有我成为‘沼泽领主’之后,血爪氏族才能发展到更强盛的地步。

    而且你也见到那些骷髅军无情攻击我们的场面了。

    哪怕它们是被瘟毒术士控制的,但那些本该是我们同胞的家伙却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死活.”

    霍格哼了一声,说:

    “它们甚至不如墨菲大人的勇士们那般对我们友善,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趁着它们必然会被击溃的机会,为我们的氏族狠狠捞一笔好处呢?”

    纳什听到酋长的野心后有些畏惧。

    它虽然聪明,但它并没有霍格的离奇经历也没有一个吸血鬼来为它打开野心之门。

    在看到纳什恐惧的低垂尾巴时,霍格眨了眨眼睛,它用爪子拍了拍纳什的肩膀,低声说:

    “在我带着族人进入沼泽之后,我会把走私者林地留给你,纳什,你可以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氏族”

    “不,我不!”

    纳什更害怕了,它恐惧的尖叫到:

    “‘纳什一号’的故事我知道,其他族人只是觉得它运气不好,但我知道它为什么会死,酋长,我对狩猎之主发誓!

    我永远不会背叛您!”

    “哈,别怕。”

    霍格满意的点了点头,它站起身将手里的鹿肉干一口吃掉,说:

    “墨菲大人说得好,恐惧也是一种动力!那就跟上我的脚步吧,不然就会有下一个‘纳什’代替你。

    走吧,瘟毒镇就在前方了。

    让我们以肯波特大王的残党的名义,去和那些傲慢的瘟毒术士接触一下,就当是提前看一看,我们能从它们那里‘继承’的遗产有多么丰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