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犬弗兰克 作品

246.代号“穿山甲”(第2页)

                                         
当然可以现在就走,但我们这么点人就算是活着回到安德曼丘陵也不会得到肯波特大王的重视。我们付出这么多难道就是要回去继续当炮灰吗?

    不!

    我们这些失去自己氏族的可怜人重组了血爪氏族,我们已经约定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我们需要它们!

    更多的更能打的族人们,就像是猎手需要凶狠的鬣狗一样。”

    它还不娴熟的给自己的族人们画着饼,它说:

    “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都有三个蛮兵,那么我们抱团起来就能不被其他族人欺负,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有五个蛮兵,那么我们就能让肯波特大王另眼相看。

    大家都是在角斗场里熬过三场的强大战士,这是我们的优势,我们想要得到认可就得加强这种优势。”

    旁边的纳什立刻发出了古怪的叫声。

    它觉得霍格说的没问题。

    但它现在真的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七天的时间它一直在这里杀食尸鬼换同胞,那些恶心的烂肉已经快让它失去吃肉的兴趣了,再待下去它估计真要疯了。

    不过七天的时间已经让纳什看到了霍格的与众不同。

    这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豺狼人,它比一般的豺狼人都更有智慧,或许霍格一直在吹嘘它的血脉来自苔藓山谷圣地可能不是开玩笑。

    它真的来自黑暗山脉,来自神灵一样强大的咬骨大王诞生的地方。

    这就给霍格无形中增添了一分在豺狼人们看来的“神秘正统性”,在它们粗糙狂野的世界观里,特兰西亚这样的地方只是世界的边缘,只有黑暗山脉才是“世界中心”!

    至于苔藓山谷,那里肯定就是世界中心的圣地啦。

    “它们来啦,我听到声音啦。”

    血爪氏族里的猎手“老瞎眼”嚎了一声,这个瞎了一只眼睛的豺狼人猎手抓起自己手中的吸血鬼猎弩瞄准前方,其他豺狼人也纷纷抓起了自己的连枷武器。

    在它们警惕的注视中,十几个豺狼人角斗士正从下水道二层的断层向三层跳下来。

    “愚蠢!快去阻止它们!这声响会引来食尸鬼!”

    纳什高喊一声。

    立刻就有两个蛮兵冲过去接应自己可怜兮兮的同胞,它们明显在角斗场里吃了苦,每个家伙都带着血腥气。

    但好消息是,这些家伙逃出来的时候还“顺手洗劫”了角斗士的武器库,让它们也有皮甲和武器在身。

    甚至带出了一些肉干当路上的干粮。

    “很好,很好!”

    霍格站起身,摇晃着自己短短的尾巴。

    它在一群精英狗头人的护卫下上前,打量着眼前这些惨兮兮的豺狼人角斗士,其中还混着几个被小玩家们抢走了蜡烛的委屈狗头人。

    霍格麾下“富裕”的狗头人们立刻上前,把自己拥有的蜡烛中最小最细的那些分给同胞,毕竟一个没有属于自己蜡烛的狗头人真的太可怜了。

    “你们能来到这里说明你们都下定了决心要逃离吸血鬼的城市,我会带你们走地下逃出去,我们会回到属于我们的荒野上。”

    霍格大声说:

    “但我只会带我的族人离开!伱们想走就得加入我们,加入血爪氏族!”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一个拉耸着胳膊的精英蛮兵不满的说:

    “这好像是吸血鬼才会起的名字!我讨厌吸血鬼。”

    “这就是和吸血鬼有关,我的族人。”

    霍格哼了一声,指着头顶说:

    “你们别忘了我们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吸-->>
                                         
血鬼们给我们羞辱我们必须百倍偿还!叫这个名字就是提醒我们,别忘了吸血鬼的大缺大德!”

    “好吧,那我加入,反正我的氏族已经没了。”

    那蛮兵叹气说:

    “我亲眼看到我的酋长被吸血鬼的狗腿子砍下了脑袋,它的脑袋现在陈列在血鼠帮的仓库里,据说他们要用那脑袋制作一些法器。”

    “俺们也一样。”

    其他角斗士们这会担惊受怕都想着赶紧跑,也不反对霍格要求它们加入氏族。

    很快,霍格的氏族就膨胀到了30多人。

    除了他之外都是在角斗场里混到过三场胜利的绝对精锐,再加上十个精英狗头人,数量虽少,但质量超强。

    “走!离开这。”

    霍格一挥手,带着自己的族人们飞快的沿着地下三层溶洞的河道向最深处跑去,它带头第一个跳入下方湍急的水流又憋着气在其中寻找那条被确认存在的地下通道。

    它很快找到了那里。

    毕竟是阿黛尔夫人拿着地图反复给它描述的位置。

    那些吸血鬼还“贴心”的将一具骷髅锁起来,故意摆成很奇怪的样子挂在在通道入口下方作为标记。

    狼狈的豺狼人们在水流的推动下不断涌入其中又沿着昏暗潮湿,布满苔藓的地下水道一路向前。

    它们不敢停留,只能加快脚步。

    终于在几十分钟的疾行中到达了最终的出口,沿着陡峭的石洞爬上来,映入眼帘的便是黑夜之下安静的荒野和幽静的流过大地的卡德曼河。

    “哈,我们逃出来啦!”

    纳什激动的大喊大叫。

    它挥舞着爪子,露出了肩膀上那代表角斗士奴隶的烙印,其他豺狼人和狗头人身上都有类似的耻辱印记。

    霍格也有。

    但那是桃乐丝女士亲手为它烙上去的,它必须有这个印记才能领导这些凶狠的角斗士。

    “好消息,我曾经来过这里。”

    霍格装模作样的登高打量四周似乎是在分辨地形,随后它对它的族人们说:

    “安德玛丘陵就在对面,过了河就能找到我们的族人了,走!在黎明前我们要到达那里”

    “霍格!前面有人!”

    老瞎眼很快发现了这处河岸附近废弃村庄中有动静,它抓着猎弩喊到:

    “好像是我们的人,一支迁徙的氏族,要不要过去看看?”

    “当然要过去。”

    霍格眼珠子一转,下令说:

    “做好战斗准备.”

    “嗯?”

    其他豺狼人诧异的看向自己的酋长,霍格解释到:

    “我们当过奴隶的事一旦被知道就会被族人视作笑话,我们要隐藏这个秘密,而且你看我们现在这副狼狈的样子!你觉得我们要是过去了,那些族人会放过我们这些乞丐一样的家伙吗?

    弱肉强食就是豺狼人的生存法则!

    要么我们吞并了它们给咱们每个人都配上蛮兵和奴仆,要么它们吞并我们,把我们变成它们的奴仆。

    你们自己选!”

    “那个氏族里肯定有雌性.一个没有伴侣的豺狼人是会被嗤笑的。”

    纳什在黑暗中呲了呲牙,低声说了句,其他豺狼人们顿时嗷嗷叫了起来,如一群真正的狼崽子一样双目放光。

    “嘿,走,一人分两个!”

    霍格一挥手。

    豺狼人角斗士们立刻随着它向前。

    “那边的狗头人奴仆所有的蜡烛都归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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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它又对自己氏族里的狗头人精英们喊了句,于是狗头人们也躁动起来。

    蜡烛!

    啊,蜡烛,美好的蜡烛

    黑暗中的光,那是让人神魂颠倒之物,为了它,狗头人能付出一切,就如现在又饿又渴的豺狼人一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