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一下农行,我记得仇顺之的女儿之前就是在农行工作。”
雷局长又感谢了两句,挂了电话马上就去安排了。
一天之后,王大山得到消息,厉飞宇撂了。
从厉飞宇的账户里,一共查出了五万多元存款,这五万元存款厉飞宇不能说出来历。
以他的工资水平和挥霍程度,也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钱。
要么说年轻人没有经验,以为把钱存进银行里就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有人知道。
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发生了,必然就会留下痕迹。
查出了厉飞宇的存款,办案人员又申请了搜查令,去程大刚的家中搜查。
果不其然,在程大刚的家里搜出了两万四千多元的赃款。
程大刚一个月工资141块,他媳妇是个家庭妇女。仅凭程大刚的工资,需要170个月不吃不喝才能存下这么多的钱。
在审讯人员强大的攻势之下,程大刚终于扛不住了,招了出来。
并且他还招供了一件别的事情,正是这件事,让整个案件的性质有了突破性进展。
厉飞宇曾经伙同其他几名团伙成员,在一次聚众淫乱中将一名极度不配合的少女虐待致死。
事后厉飞宇找来了程大刚处理后续。
程大刚开着警车,悄悄的把尸体运到了门头沟挖了个坑给埋了起来。
调查人员迅速带领程大刚指认埋尸现场,并将尸体进行了解剖。虽然尸体高度腐烂,但还是能发现伤痕。
程大刚的招供,使得厉飞宇再也没有了隐瞒的意义。
兴许是想明白了,他犯的是死罪,不能让同伙逍遥法外而自己背锅,于是就全撂了。
他交代了每周至少从程大刚手中获取1200元以上,并且指使程大刚对光头的卖淫团伙提供保护。
承认伙同吴来等人,杀害了一名少女。除此之外,还多次拘禁、强迫、虐待、残害少女,其中就包括了仇顺之的女儿仇桂兰。
厉飞宇交代了他们每一次聚众淫乱的地点、参与的人员等等。
甚至他还交代,吴来有一个嗜好,喜欢收集少女的毛发,每一次都拽下一撮毛发夹在日记本里,并在日记里写明时间和地点。
为了控制住这些少女不会告发他们,他们还用拍立得相机给这些少女拍了照片。
这些照片都由吴来独自保存,放在他的一个秘密居所。
这个居所在石油公司的宿舍,还是厉飞宇为了巴结吴来而掏钱买来送给他的。
厉飞宇的招供,为整个犯罪案件的调查找到了破解的钥匙。
办案人员又一次申请了搜查令,搜查了吴来的几处居所。终于不负所望,在那处秘密居所里找到了日记本和照片。
根据照片和厉飞宇的供述,办案人员又找到了案件的受害者。
被迫参与聚众淫乱的少女竟然多达几十人之多,实在是不可想象。
至此,整个案件的证据链已经形成了闭环。
吴来的口供已经不重要了,办案人员取得的证据详实,即便零口供,在其他同犯的指认之下,也能将他定罪。
最终,在强大的压力之下,吴来几人终于招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