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程意咬过的地方咬了一口,吃了起来。
“干嘛非要咬我吃过的地方,这里不是有这么一大块都没有咬过。”程意说张三。
“媳妇咬过的地方最甜最好吃。”
一听张三这么说,程意把苹果上他没有咬过的地方都用舌头舔了舔,然后送到张三唇边问道:“这样还吃不吃?”
张三一脸开心的看着程意,然后趴在苹果上,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直到把一个苹果吃得只剩下中间的苹果核。
“媳妇,我去干活了。”张三站起来,又去干活了。
程意本想说让张三今天不要干了,明天再干。
其实他想让他陪他,可看他那么高兴,那么有干劲,就没有说。
“我……午饭我来做,早晨还有剩下的包子,我给热热。”程意说。
张三干活那么辛苦,他也想忙着做点什么。
“媳妇,我买了肉,中午我给媳妇做红烧肉吃。”
“好。”好吧,他就好这一口,而且张三做的红烧肉是最好吃最好吃的,软糯香甜,肥而不腻。吃了后,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媳妇,我把这点活做完就好。”
“嗯。”以前在城主府的时候,只要是他想吃了,张三就会做给他吃。
这次好长一段时间没吃到,还真是一说起来就馋得很,想来张三也是知道的。
好吧,以前常听人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那个人的胃。
而他的胃可不就被这个糙汉子牢牢抓住了。
而且这个糙汉子抓住他的何止是胃。
他的唇, 他的心,他的身体,他的一切,可以说都被这个糙汉子抓的紧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