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十翼 作品

第132章 罗曼诺夫王子

夜色阑珊。

 荒野。狼嚎。

 夹杂着野牛的叫声。

 不知道奔跑了多久。

 在一座小山包上,小春初樱停下脚步。

 “要不要歇会儿?”张哲翰气喘吁吁地问。

 马蹄声没有跟来,应该是安全了。

 “好吧。”小春初樱纤手一扬,一床被子在草地上铺开,竟然是旅馆的被子。

 张哲翰直挺挺仰面朝天躺下,闭上眼睛。

 小春初樱伏下身,俏脸贴着毡布,她在听地面的震动,判断是否有追兵。

 她有听觉技能,能听见一公里外的动静。

 “比尔为什么追你?你和他顶多也就是萍水相逢吧?”小春初樱不解。

 “在他眼里,黄种人都是印第安人。”张哲翰说道,“昨天晚上被打死了一个印第安人,他认为我可能和他有关系,所以想抓住我找到逃跑者。”

 “嘘~~”

 小春初樱突然把食指放在嘴唇上。

 一翻身变成卧姿,步枪抵在肩上,蓝眼睛眯起,透过瞄准器警惕地四处观察。

 张哲翰现出鱼肠剑,蓄势待发。

 三十米外的灌木丛里,匍匐着一个身影。

 灌木丛有一米多高,密密麻麻,不认真看还真看不出来。

 “什么人,出来!”小春初樱瞄准黑影,用英语低声喝道。

 “别开枪,别开枪。”黑影举着双手站了起来,是个男人,英语很拗口,有点俄罗斯口音。

 “慢慢走过来,别耍花样!”小春初樱厉声说。

 “好的好的,”黑影举着双手,一步一步走过来,“别开枪,我没有武器。”

 “站住!”距离五米,小春初樱端枪站起身,枪口指着黑影男人。

 “俄罗斯人?”张哲翰想到了那个被追杀的逃跑者。

 “是是。”俄罗斯人使劲点头。

 小春初樱步枪往下一指:“双手抱头,坐下!”

 张哲翰开始审问俘虏:“你是什么人?”

 他知道这家伙没使用登载舱逃走,一定是用不了,或者不知道逃到哪儿去。

 “我是天行者,俄罗斯天行者。火系山弥境,弗拉基米尔·亚历山德罗维奇·罗曼诺夫。”

 “罗曼诺夫家族?”

 “是的,圣索菲亚的罗曼诺夫王室。”

 “昨晚比尔为什么追杀你?”张哲翰继续审问。

 “我在副本里叫莱昂侯爵,任务是身世之谜。”弗拉基米尔解释说,“你应该知道,家族天行者刷副本,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寻找神佚物。”

 “我的家族一直在寻找一个神佚物——费尔南多国王的金币,但一直未能如愿。据家族长辈推测,这个神佚物可能会在这个‘狂野比尔’副本里,或许就在比尔手里。”

 “很幸运,我和我的伙伴被匹配到了这个副本。”

 “就是那个被杀的斗牛士?”张哲翰打断了他的叙述。

 “是的。他是我在现实世界的朋友,他的角色是西班牙国王费尔南多七世的私生子。”

 “莱昂侯爵也是费尔南多七世的私生子,您知道,他的私生子很多。”弗拉基米尔看着小春初樱。

 “费尔南多七世被称为风流国王,据说一生有5000个情人,1500个私生子。”小春初樱向张哲翰解释。

 这哥们是不是太厉害了,就算活100岁,一年也要对付50个女人,生15个娃。张哲翰避开蓝眼睛,默默计算着。

 “继续说任务吧。”小春初樱声音缓和了些,她的枪口始终对着弗拉基米尔,丝毫没有放松。

 弗拉基米尔想把手放下,看了看黑洞洞枪口,又举回手去抱着头。

 “在马丁被追杀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拿到了金币,它在一个印第安人手里。按照剧情,比尔同时也在找这个印第安人。我们只要逃过追杀,就算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

 “但就在这个时候,出岔子了。”

 “我并不知道印第安人不能出现在酒吧。结果刚一进门,比尔就拔枪了。他是海晏境,西部第一快枪手,我们不可能比他快。”

 “所以只好逃跑。”弗拉基米尔很无奈,“如果金币被比尔夺回,我就要另外想办法了,不知道还要在副本里呆多久。”

 “逃跑过程中,我不得已把腰包扔掉,怕的就是金币被夺走。”

 “为什么不放到登载舱里?”小春初樱问。

 “我想过的,万一我被抓住,比尔肯定严刑拷打,我肯定扛不住,金币还是会被夺走。”王室公子哥当然扛不住,弗拉基米尔说得理所当然,“可如果我逃脱了,还能回去找,找到的话任务就完成了。”

 “你的第二阶段任务是不是牌局?”张哲翰抬手按下小春初樱的步枪。

 “是的。所有人应该都一样。”弗拉基米尔看枪口没再对着自己,放下了胳膊,转了转脖子,发出咔吧咔吧的响声。

 天已大亮。张哲翰这才看清楚弗拉基米尔的样子,嗯,其实是莱昂侯爵的样子。

 黑色过膝的大衣,红黄相间的大翻领,系一条红色皮带,棕色头发,瘦削苍白的脸,疲惫不堪。

 “我能不能加入你们?”弗拉基米尔试探着说,“我的底细你们也知道了,我不是坏人,我是罗曼诺夫王室,不屑做道德低下的事。”

 他并没有用自己的可怜处境来博取同情,而是在论证自己无害。

 很聪明。张哲翰在心里给公子哥点了个赞。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张哲翰对弗拉基米尔的印象还不错,金币在我手里,先别让他知道,让他帮我们做任务,看他的表现再说。

 张哲翰向弗拉基米尔招手:“过来吧,王子。”

 弗拉基米尔跑过来,伸出右手:“太荣幸了。”

 看小春初樱没搭理他,张哲翰握住了他的手:“欢迎加入,我是张翰。”

 “你的武器是什么?”小春初樱问。

 “剑。”弗拉基米尔手里具现出一柄古剑。半圆形扁平护手,纹饰精致,剑身宽约一寸,一米多长。

 “tizona?”小春初樱看着护手的花纹。

 “是的,小姐厉害。提泽纳剑是西班牙英雄埃尔熙德的名剑。”弗拉基米尔一脸骄傲。

 “以后就叫我小春初樱吧。你的技能是什么?”

 “tizona 的意思是火种,我擅长控火。”

 几个人正说着,小春初樱突然伏下身,耳贴地面。

 “有情况!”小春初樱挥手示意大家隐蔽。

 马蹄声!

 比尔追上来了?!

 不对。

 马蹄声来自前方,而不是小镇的方向。

 也不是两三匹马,好像很多很多。

 是马队。

 “不是冲我们来的。”小春初樱指向前面。

 张哲翰这才发现,山包前方大约五六百米有一条路,大路。从右向左穿过荒原。

 马蹄声由远及近。

 大路上出现了一队骑兵,有两三百人。

 速度不是很快,但很整齐。

 马队前面,一骑当先,举着一面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星条旗,”小春初樱的步枪上有瞄准器,“是联邦政府的骑兵。肯定是去打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