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义 作品

439 蓉城故友(第2页)

 林啸很奇怪,他奇怪的不是这家金店是靠啥赚钱的,他奇怪的是我为什么要问出这种问题,他奇怪的是明明那个女服务员都开始打电话叫人了,为什么我却一动不动。

 “沈墨,别开玩笑了,咱们得走了。”

 林啸要起身,却被我硬生生地拉着他坐了下来。

 我在他耳边解释起来:“这金店,其实是用来洗钱的,他们干的是黑产,不会报警,放心。”

 林啸听后,似乎也悟了一些。

 “原来如此,可是那个女服务员会叫什么样的人来驱赶咱们呢?”

 随后,林啸又陷入了思考当中。

 “你们三个,是不是迷了路了?”

 门口,突然走来一群青年,将我们包围了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被我们吓住的女服务员跟看见救世主似的立即冲了过来,指着我们:“你们来得太及时了,这三个人说要找我们老板,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嗷?想找我们老板?”

 人群当中,一个带头的青年,站在阴影当中朝我发来疑问。

 “你算什么混蛋?也配找我们老板?”

 我站起来,抬起头,望着下方的人,难掩心中的兴奋:“我不是什么混蛋,我是......苟旦.....”

 时间停顿。

 空间静止。

 呼吸和风声,成了此刻最大的噪音。

 底下,那个带头的青年,突然从阴影当中走到了明亮的地方。

 周大福店内照射出来的灯光打在他那张充满故事略显沧桑的脸上,我们四目相对,犹如星球碰撞。

 轰地一声。

 时间碎裂,空间爆炸,青年跟疯了一般,流着泪,跳着,跑着,吼叫着,跟我拥抱在一起。

 “吗的!你真的还活着!”

 “苟旦,你他吗的还活着!”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来信儿!”

 青年搂着我的脸,灯光下,我也看清楚了他的脸。

 他长相儒雅,但却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嫩白的脸上还有些许伤疤,留着一个成熟的寸头,面孔之中跟我一样,透露着一股少年气。

 “该死的,你把老子忘了?”

 “你记不清老子是谁了?”

 青年继续摇晃着我的脑袋,似乎要把我脑袋里混杂的记忆给摇匀了。

 青年的样貌,触动着我脑袋里最深层次的记忆。

 一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相遇。

 他站在别墅门内,我站在别墅门外,他好奇地望着我,我羡慕地望着他。

 他恨我,为什么要搅乱他完美的家庭。

 我恨他,为什么要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沈......念?”

 终于,我的嘴里说出了这个如同碎片一样的名字。

 沈念的变化,超出了我的认知。

 他现在长得好像陈冠希演的《狗咬狗》里面的那个柬埔寨杀手。

 脸上的轮廓充满了攻击性。

 原来这一年,不只是我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沈念也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你记得我!你特么记得我了,苟旦?”

 “我们是兄弟,兄弟啊!”

 沈念无比激动地抱着我,他的眼里流着泪。

 我们是兄弟,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