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参事的事情,是以前早就定下的。只是因为当时没有实行,没多少人在意。
此时,皇帝用这个理由增设官职,推进吏政厅设置。袁可立等人顿时语塞,对此无法反对。
在说服他们之后,朱由检对吏政厅的权力,做出具体规定:
“吏政厅既是布政司下属,也是吏部下属,接受双重管辖。”
“省府州县的吏员编制和等级升降,由吏政厅审核决定。”
“对八九品的官员,吏政厅可代表吏部提出任免建议,并临时任命官员署理。”
“在吏部通过之后,正式下达敕命。”
再加上这个权力也不大,不是让都尉有会推的权力。
这是一个老话题,从去年底就有很多官员提。
“当仿朝廷制度,由布政司官员会推。”
“你到陕西之后,要善用年功和官员黜陟的权力,配合巡抚孙传庭。”
把原本打算给都司的权力,转而给了都尉。
被皇帝寄予厚望的孙传庭,此时正满面红光地接收从河南运来的钱粮,对这一批财物,可谓望眼欲穿。
“其与地方官员无涉,不应有会推之权。”
所以,他在第二种意见占上风后,决定道:
“督抚没有会推投票资格,但是有权列席,监督会推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