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优酸乳

    关于唐成安的这位初恋,还得从1993年说起。
 




    90年代是个万象更新的时代,夹克衫和连衣裙形成新的浪潮,势如破竹地震荡全国时尚界。
 




    各种风味的餐馆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头来,五花八门的菜系让“下馆子”成为当时人人都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然而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北边的唐家四口人,永远都是南州人眼中地地道道的刺头儿。
 




    以老爹唐玉山为首,剩下三兄妹多多少少深得他的遗传。
 




    大哥唐成国早年为了补贴家用,主动辍学开起货车,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人人都说这个小大人日日拉的不是货,是家里的糟心事。
 




    老二唐成泰比起他的倒霉爹来可毫不逊色,游手好闲的程度也是在南州榜上有名。
 




    唐成安是唯一一个被街坊邻居看着长大的,从小到大鬼机灵得很,让人又爱又恨。
 




    年少的激情都用来上蹿下跳找麻烦了,哪还分的出什么用到功课上呢?
 




    所以唐成安从小学开始就经常拿着不及格的卷子回家交差,她老爹和二哥自己就不成器,对此也无话可说,但逃不过她那位神勇的大哥啊。
 




    每回被大哥发现那揉成咸菜的可怜试卷,唐成国看她的眼神就像刀子划拉在身上一样,捅得她生疼,血涓涓地流似的。
 




    小升初那会儿唐成国对妹妹了如指掌,特地请了长假,亲自盯着唐成安复习备考。
 




    在这样的半推半就下可算是度过一劫,不过从此唐成安见到大哥就发怵,直冒冷汗。
 




    被这“炼狱生活”吓怕了,唐成安一升上初中就想着各种法子把这没眼看的成绩往上托一托。
 




    这位唐长老取了一路的经,总算是从朋友那儿听来了可靠的办法——找南州有名的高材生魏寻补习。
 




    没成想这趟竟入了女儿国,挪不动脚了。
 




    按计划一大早唐成安便提着一大袋的果丹皮和娃哈哈兴冲冲地去了魏寻宿舍“守株待兔”。
 




    她想,这些零食都是她从学校门口小卖铺阿姨口里打探来卖得最好的几样,肯定能把魏寻那张拒绝的嘴堵死。
 




    就算他大公无私不受赂,那自己就撒撒娇,死皮赖脸地求他,就不信他还能死心眼儿。
 




    唐成安觉得自己的计划简直天衣无缝,美滋滋地晃起了腿。
 




    “阿寻,就她找你。”
 




    唐成安听到了声音,扭头看过去。
 




    往后的余生里,她也永远记得那天——
 




    七点的太阳刚刚升起,暖黄色的阳光轻轻撒下,夏蝉长长地唱着,宿舍楼有些老旧,偶尔散发出淡淡的木香。
 




    里面走出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色短袖,上面印了香樟摇曳的疏影,一步一步在女孩的眼眸中放大,悄悄留在了心里。
 




    只是这位少年想不到,这样一个早晨过后,他就多了个跟屁虫。
 




    她像那天的太阳一样明媚,热烈得有些令人招架不住。
 




    -
 




    这下唐成安哪里还有一丝学习的念头,大多时候都是打着补习的幌子,粘着魏寻犯花痴罢了。
 




    有一回她学着过洋节,即使明知道距离那年的情人节已经过去两个月,可她还是以情人节礼物的名义塞了一盒当时相当跑火的金帝榛仁巧克力给魏寻,打开就是一张喷了香水的粉红字条,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魏寻我喜欢你」
 




    这可给了魏寻不小冲击,吓得他愣是好几天没敢理唐成安,时时刻刻避着她。
 




    唐成安哪里是个善罢甘休的人,魏寻没给她回应她就一直跟着他,非得从那张金口里逼出那几个字来。
 




    但她跟了几天,从宿舍到早餐店,甚至到了教室,魏寻座位边上,魏寻都对此闭口不谈。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了!
 




    唐成安瞒着所有人,在大晚上来到魏寻宿舍楼下,却又担心夜色太晚打扰到别人,所以只敢举着个老式手电筒,朝魏寻所在的寝室玻璃晃了晃。
 




    然而无论电筒中射出的光线再怎么闪烁,魏寻的寝室始终平静得像那晚无风的夜空一样,丝毫没有任何动静。
 




    唐成安没了耐心,这一次她誓死也要撬开魏寻的嘴,剖开他的心脏问出些什么,哪怕是拒绝。
 




    于是她挺了挺身在原地站好,对着魏寻的房间不顾一切大喊:
 




    “魏寻,你听好了,我唐成安喜欢你,不管你想做什么,不管你将来会成为怎样的人,我都喜欢你!”
 




    “南州太小啦,装不下我对你的喜欢,所以我要天上的星星作证,我唐成安非常非常喜欢你!”
 




    这大阵仗硬生生把整栋楼的人都惊醒了,齐刷刷地等着看热闹。
 




    魏寻见实在躲不过,着急忙慌扯了件衣服披上,噔噔噔地下了楼。
 




    见着朝思暮想的魏寻不再躲避,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唐成安仿佛尝到了最甜的野蜂蜜一样,眼里亮闪闪地等着魏寻走来。
 




    魏寻却没多言语,只是递给了她一本墨绿色封皮的笔记,他挠了挠耳朵,断断续续地说道:
 




    “咳咳……这个给你,里面……里面有我要说的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别让家人担心。”
 




    唐成安把笔记紧紧抱在怀里,踩着一路昏黄的路灯,心跳声代替了隐停的蝉鸣。
 




    一回到家,唐成安就迫不及待地翻开笔记,抽出了夹在里头的纸条,是魏寻的笔迹,上面写道:
 




    「唐成安,我要考大学,至少要离开十年。
 




    其实你很聪明,只是收不住心。
 




    你要明白,一个人只有找到自己之后,才能去追逐别人。
 




    所以这十年里我更希望看到你能够真正用心学习,有更明确的目标,成为更好的自己。
 




    希望我的笔记能帮到你。
 




    ——魏寻」
 




    魏寻的字干净工整,笔画里可见明显的笔锋,是典型优等生的字体。
 




    但唐成安直接忽略其他文字,眼神全落在“离开十年”这几个字上了。
 




    这可万万不行!十年都不联系,爹妈也能忘了吧。
 




    唐成安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
 




    于是一个星期后,魏寻就接到了一大摞的信。
 




    整整十年,每年一封。
 




    小时候的唐成安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无时无刻想着对方,心里满满填进的都是他。
 




    真正的爱情就是可以为了他做任何事,也可以放弃任何事。
 




    唐成安的喜欢没骗人,魏寻离开十年也没骗人。
 




    十多年,二人真的没了联系。
 




    其实十年时光并不长,因为唐成安知道,只要人有念想,哪怕再多几个十年,等待也都是值得的。
 




    所以她并没有因为这个数字停止脚步。
 




    然而现实似乎与幻想不太一样。
 




    她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女儿国国王,久别重逢后居然变成炸毛的青狮精了?!
 




    唐成安跌坐在候诊室的铁板凳上,倔强地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她不知道是因为被医院里浓重的消毒水味熏到了眼睛,还是因为她那个被雷劈般了的初恋。
 




    “谢谢雷医生。”
 




    处理完伤口的魏寻从诊室出来,奈何唐成安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像是干了什么亏心事一样想要逃离。
 




    “没关系,你回去吧。”魏寻察觉出她的不自在,不想让气氛太难堪,于是主动递了个台阶。
 




    唐成安这才意识到自己表现实在不太礼貌,连忙否定道:“不行不行,我说了要对你负责到底的,现在走怎么行?”
 




    她挠了挠脸颊,还是不敢对上魏寻的目光:“我,我们也确实很久没见了,要不出去外面聊聊?”